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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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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发布《重庆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这一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及民政工作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民政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以便民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民政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民政统计数据公开上下功夫,对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等重要民政统计数据分季度以柱状图形式展示,实现可视化查询,同时可以对比前3个季度的数据,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突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社会保障领域工作动态信息410条。指导区县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落实落地,科学设置《区县民政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检查指标》,对相关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整改问题。全年共评估4次,整改问题103个,提高了全市民政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坚持服务至上原则,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的工作思路,认真对待每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登记、分办、答复、审核、法核、送达、存档环节规范处理。针对申请中的具体问题,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研判,通过电话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政领域政府信息的关注和需求。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自然人申请14件。

三是以标准化为目标,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市民政局重要政策文件标注公开属性,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9件;加强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及时调整和更新目录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环节审核,推进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夯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市民政局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新增了“民政便民”“数说民政”专题页面,实现民政统计数据等可视化查询;对“婚姻登记预约”“社会组织年检”等民政业务进行归类,增设“我要查”“我要办”“我要看”等栏目,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和办事。采集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机构等9类民政服务机构信息,实现民政服务机构“一张图”可视化查询,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取民政服务机构的便利度。全年网站总访问量34.8万次,总浏览量79.9万次。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扩大“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的公开辐射面,全年在“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258条,粉丝数量32.2万,阅读量140万。

五是以评估检查为抓手,不断完善监督保障。全年开展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培训2次、专题培训3次,累计培训50余人次;开展全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区县民政部门相关工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及时整改问题;切实加强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全年发现并整改问题200余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2

1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1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1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1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比如民政统计数据不仅是本部门的重要数据,更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重要内容,但在公开中仅以文字、表格的形式展示,缺乏直观感受。

(二)改进情况一是对网站工作进行调研,以人民群众的视角来重新审视网站政务公开;二是对网站进行了整体改版升级,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优化调整网站栏目、新增“民政便民”“数说民政”专题页面,实现民政统计数据、民政服务机构等可视化查询,更加便于群众网上查询和办事,提升网站的便捷性与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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