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民政局编制了《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2021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渝府办发2021]79号)要求,现对《规划》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科学研究和编制好《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对民政工作的要求,是谋划我市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460元、300元提高到620元、496元,分别增长34.78%、65.3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6元,增长34.33%。全市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300.55亿元。将26.13万扶贫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如期完成。集中供养、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1000元/月、600元/月提高到1456元/月、1256元/月,分别增长45.6%、109.3%;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公益指数荣升至西部第2位;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成立全国首家省级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基金会,全面推广“老马工作法”“巴渝和事佬APP”“三事分流”等做法的运用,以“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融合”为路径的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取得积极成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市登记社会组织达1.8万家,全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378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6.3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7万人。发行福利彩票233.1亿元,筹集公益金69.6亿元,接受慈善捐助75.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超过800万人次;全面取消婚姻收养登记收费,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家庭和谐计划”社会反响良好,婚姻数据部门共享范围持续扩大;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四级关爱工作网络基本建立,“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投入40.6亿元建设10个殡仪馆、30个殡仪服务站、3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7041万元;修订《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10余个政策文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日趋健全。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等一批重点民生实事,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新增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达到290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新增养老产业园区5个,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398所,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451所、养老服务床位达23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达到545所,政府运营床位降低到50%以下,养老产业营商环境评价指数位列全国第2位。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坚持医养融合发展,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养老服务品质化、普惠化效果明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二、目标任务和指标
《规划》提出“十四五”全市民政事业发展“1365”的总体思路,即:锁定1个目标、构建3大体系、推进6大重点任务、强化5项保障措施。
(一)“十四五”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便利,全市民政工作在西部地区发挥示范作用,跨入全国前列。
具体目标: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联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道路,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等专项事务科学有效,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着力构建三大体系
1、构建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加快建立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
2、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发展方向,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同作用,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多元治理、融合发展的改革方向,以开放态度支持和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3、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要求,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导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公共服务格局。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养老机构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健康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全体老年人逐步享受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三)突出抓好六大重点任务
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抓好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拓展特困对象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抓好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和“先行救助”机制。统筹做好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灾害等专项救助,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聚焦相对贫困问题,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引导多元主体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实施社会救助提升工程,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建立社会救助综合信息资源库,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十四五”主要指标:社会救助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100%,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率达到100%。残疾人服务方面,80%以上区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其中60%以上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2、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兜底保障工程,深化“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全覆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城市地区养老服务“一刻钟”服务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品质化养老机构。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强基计划,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持续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等工程建设。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评估体系,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建设西部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西部养老人才培训基地、西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
“十四五”主要指标:新增普惠养老服务床位1万张,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政府运营的床位占比不超过4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服务能力达90%以上。新增专业护理人才3万人,培育养老院长3000名、护理主管6000名。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60所,改造乡镇敬老院600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村级互助养老点8000个。
3、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孤儿助学助医制度,稳定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教育、康复和成年后安置、就业等保障措施。实施“渝童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探索推广“基地+机制+服务”三位一体乡镇儿童工作模式,探索建立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保持乡镇(街道)、村(居)儿童主任配备以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实施儿童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十四五”主要指标:完成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打造10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每个区县至少培育或孵化1家专业儿童类社会组织。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广“三三制”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研究制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推动制定《重庆市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制定实施《重庆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六同步”,制定《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探索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奖励制度,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出台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创建一批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基地。推进网络慈善、社区慈善、国际慈善,唱响“慈善重庆”品牌。修订《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加大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力度。
“十四五”主要指标:社区治理方面,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90%,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运用覆盖达到100%。社会组织方面,平均每个城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3个和7个。慈善事业方面,慈善组织总数翻一番,累计接受慈善捐赠款物增长50%。
5、持续优化殡葬服务管理。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重点殡葬事务监管,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推动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出台深化殡葬改革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节地生态奖补政策。
“十四五”主要指标:全市火化区火化率达95%,节地生态安葬达55%,基本殡葬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火葬区县级行政区域殡仪馆实现全覆盖,火化设备大气排放环保达标率达到100%,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县域覆盖率达到100%。
6、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工程。加快实施民政信息系统整合和集约化建设,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业务办理纵横协同、管理服务一体联动,建设“智慧养老”“智慧社区”,建成民政大数据资源池和民政社会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市委、市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全文共六章,设置1个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专栏、12个重点项目专栏。具体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思路,即第一章,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效,分析“十四五”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任务举措,即第二章至第五章,全面部署四大重点任务: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二是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儿童福利发展;四是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五是引导福利彩票事业规范发展;六是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政合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二是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三是聚合社会组织力量;四是完善现代社会工作体制;五是做强慈善事业品牌;六是壮大志愿服务事业;七是优化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全面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一是提升婚姻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四是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强化地名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二是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发展繁荣养老服务产业;四是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五是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即第六章,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政能力提升、强化风险防范等五个方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