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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扎实推进殡葬服务改革
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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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县城新区选址再建1个公益性或非盈利性殡仪馆,增加吊唁厅数量,满足市民治丧需求。同时,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2-3个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建设资金,分步推进,逐步完善殡葬设施,满足群众基本治丧需求,有效治理农村乱搭灵堂行为。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有效治理农村乱建乱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二是强化公墓管理。加强对仙鹤坪公墓管理,特别是在二期工程建设中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大小、统一朝向、统一绿化。三是加快推进火化馆建设或者新建冰葬场,为骨灰花葬、树葬、壁葬、深葬等生态安葬创造条件。

二、强化监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对殡葬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公司履行好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灵堂搭设坚持一个规格,一个价格,不分档次,从源头上杜绝相互攀比的不良行为。二是打破治丧经营垄断行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丧家自由选择、理性消费。强化公司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为丧家提供安全、有序、干净、舒适的治丧环境。

三、转变观念,倡导文明治丧。一是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加强正反面典型宣传和曝光力度,大力弘扬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践行厚养薄葬,文明办理丧事,杜绝乱建乱葬,禁止修建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及活人墓。二是加大乡风文明建设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参与、支持节俭治丧,自觉缩短治丧时间,减少开支。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市民自觉取消在治丧活动中请乐(团)队、腰鼓队、狮子锣鼓队、哭丧、请僧道做法事等活动。

四、严格监督执法,推动殡葬改革取得实效。一是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齐抓共管,加强联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大对乱建乱葬、修建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及活人墓的整治、查处力度,坚决查处非法占地建墓、私人非法交易土地建墓等违法行为。二是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要建立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好作用,认真履行章程责任和义务,实现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群众自治、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