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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聚焦“三个重点”培育壮大社会组织
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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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党建为引领,让社会组织“红”起来。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成立了长寿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推动成立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积极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将党建工作嵌入社会组织孵化、登记、监管全过程,推动建立党组织,指导287家社会组织实现“党建入章”工作全覆盖,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5个,基本实现了“六同步、三纳入”。二是强化使命担当,确保社会组织公益属性。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为政府分忧思、为社会做贡献、为百姓解难题,将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社会组织利用资源优势撬动社会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回应群众需求、提供优质服务,以实际行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以统筹为推手,让社会组织“动”起来。一是定方案明举措。及时印发《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的通知》,引导支持全区各类社会组织,聚焦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方面,在街镇党委、政府指导下,联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为民、便民服务活动。二是搭平台建渠道。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平台,建成镇级社工服务中心19个,村(社区)社工服务室138个,发展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家,志愿服务组织32个,以镇级社工服务中心、村(社区)社工服务室为平台,引进区内外多个社会组织,承接乡村振兴、关爱“一老一小一特”等公益服务项目70余个。三是重协调强统筹。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关爱行动的协助和支持,探索出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文件,加大对关爱行动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将关爱行动与各项民政工作相结合,与“五社联动”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宣传发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分类实施,根据不同街镇、不同社区实际,引导社会组织结合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参与基层民生项目。

三、以整合为抓手,让社会组织“活”起来。一是着眼放管结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文件7个,支持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型、互助性社会组织,现已登记社会组织306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917家,成立慈善组织5家,孵化社工机构11家,发展志愿服务组织32个,建成区级、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各1个,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财政兜底社会组织离任审计费用。二是强化综合监管。建立了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深入实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等九大专项行动,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出台《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等管理文件14个,强化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持续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收费管理、章程修订、换届选举、诚信自律等内部治理,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三是增强服务功能。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正在推动财政部门共同出台支持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细则,面向各类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70余个,18家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项目,承接资金3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