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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分类救助层层有“底”
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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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津区积极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兜准兜牢兜好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01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社会救助责任体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解决各领域、各地方社会救助中的实际问题。


02夯实基层基础

完善社会救助监测网络

    为切实抓好分层分类救助工作,江津区不断夯实基层力量,完善监测网络,强化动态监测。每年投入近500万元,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乡镇(街道)配备1-3名社会救助专员;在各村(社区)按300-500户规模增配1名网格员,全区共增配近1000名网格员,实行组网合一;各相关部门积极利用网络信息、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多角度开展社会救助监测核查,为全区社会救助有效开展提供支持。


03强化常态监测

开展困难群众分层分类管理

    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把分散于各部门的救助资源有效整合,根据不同困难对象进行分类救助,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中的潜在救助对象,针对部分遭遇生活困境又无法被低保等救助政策所覆盖的困难群体,探索建立低收入困难群众数据库,以红橙蓝进行分色标识,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分类标准,等于或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的纳入红色等级管理,等于或低于低保标准的2倍的纳入橙色等级管理,等于或低于低保标准的3倍的纳入蓝色等级管理,首次分类后根据监测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分类精准施策,分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04改革审批服务管理

分层分类救助精准高效

    从2020年开始,江津区推行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社会救助服务。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为困难群众及时排忧解难;涉及医疗、住房、教育等部门推送的监测救助对象,均较好获得分类救助政策。主动为低收入困难群众链接政策资源,按红色、橙色、蓝色分类享受不同的救助政策。


05严格督查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

    全区开展分层分类救助和权限下放改革的同时,全面加强指导帮助和监督管理。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审批管理开展现场督导,及时分析研究个案问题,对反复申请的案例上报一级监督管理,主动下访,解释宣传政策,从区级层面运用相关政策资源解决困难群众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多维核查确保救助的精准度。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以来,全区已累计新审核确认低保6138人,特困19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