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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多措并举推动村规民约落地生效
日期: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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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津区将村规民约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手段,立足群众日常生活和“群众认可、务实管用”的原则,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见效,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强化政策保障

    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文本形式、制订程序、执行机制等,针对本村(社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革除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

    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推动、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执行工作全过程。各镇(街道)、村(社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区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动。


助推作用发挥

    指导各村(居)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落实。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加强批评教育,并通过合理的处理方式,使违反者受到教育。引导村(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形成“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加大指导督促

    开展经常性指导和督促,重点查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是否务实规范、制定或修订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监督落实是否有效到位。2021年以来,江津区301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率100%,区级备案率100%,有力地引导和培育村(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将城乡社区打造成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