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坚持以“基层组织有力、权力运行有序、基层监督有为、基层治理有效、清廉氛围有魂、人民群众有感”为目标,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进一步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定方案,建机制
共建党建统领“示范点”
党建统领定方案。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制定《梁平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廉村居建设内容,在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清廉村居建设全过程。
多跨协同建机制。组建由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和督查考评工作机制。
以点带面树标杆。建立清廉村居评价体系。把清廉村居建设与推动工作统筹起来,由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个性指标评价体系,涵盖基层党建、权利运行、基层监督、乡村治理、清廉氛围、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并最终培育10个区级示范标杆。
把关口,强素质
培育公道正派“领头雁”
把好基层干部入口。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目前,全区实现“一肩挑”的村(社区)占比98.83%,村(居)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71%。着力解决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把关不准、审查不严问题,联合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对村(社区)干部候选人逐一开展联合审查。严格对照16条“负面清单”,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参选”,确保选出来的干部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今年以来,共计联合审查村(社区)干部203名,其中不符合任职条件的1名。
强化干部能力提升。实施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今年以来,组织选派46名村(社区)干部,到重庆大学、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等院校参加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为全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推动干部廉洁履职。以整治“一批重点村”为突破口,全面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老大难信访难题,督促镇街、村(社区)做好化解工作。注重开展廉政教育,倡导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做到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村(社区)干部的廉洁表现进行肯定和激励,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和问责。
促公开,严监督
念好规范用权“紧箍咒”
落实村(居)务公开。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通过电子屏“晒账单”、公示墙“晾清单”等形式,落实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公开村(居)务热线,及时回应村(居)民举报和意见建议。
开展督查问效。精准选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基层重点民生“小切口”开展督查问效。动员社会监督力量,提高问责力度,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序。
统筹监督载体。在“线上”借力智慧社区“云平台”,开展线上议事监督,发布村级工作动态等信息,接受群众“线上”监督和建议。在“线下”通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员的监督合力,充分介入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机制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等村级事务全过程,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搭平台,增效能
开启基层自治“新篇章”
搭建特色议事协商平台。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推动建立74个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支部+六自”邻里自管模式,推广“积分+”模式,引导社区群众牢固树立起“社区是我家,治理靠大家”的理念,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效能。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负面事项清单三张工作清单(其中清理规范依法自治事项清单23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27项、严禁作为责任主体的负面事项清单7项),对47项村(社区)证明事项开展清理,保留7项村(社区)证明事项,进一步减轻村(社区)负担。
营造清廉村居建设氛围。将清廉建设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倡导崇德向善、清正为人醇厚民风,有效提升廉洁理念在村居治理中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养和弘扬良好的社会习俗,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