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牵动人心。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有针对性地实施临时救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3月3日下午,云阳县民政局和盘龙街道工作人员又一次走进刘鑫的家中。刘鑫是重庆师范大学大四的在读学生,春节前刚做完手术,而她家里是建卡贫困户。受到疫情和病情双重影响,让这个家庭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当地网格员将情况上报后,云阳县民政部门立即为刘鑫家发放了800元临时救助。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琳介绍说:在疫情防控期间,盘龙街道利用各村社区的网格员,对辖区的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了全覆盖的摸排。一是落实了委托照料人;二是对缺少生活物资的群众,落实了代买人;三是启动了临时救助。目前,盘龙街道已经发放临时救助37户、救助金额12万余元。这样的“主动发现、先行救助”机制,在防控期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对困难群众因疫情遭遇到的生活困境“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云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吴超介绍说:自2020年2月以来,云阳县及时发放了低保资金198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750多万元、物价补贴540万元。此外,对736户生活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4.2万元。
为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市民政局调整、优化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审批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实现“应保尽保快保”。民政局统计:
1、1至2月,全市共对85.92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02亿元。
2、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7.84万人、发放低保金3.17亿元;农村低保对象58.08万人,发放低保金4.85亿元,并对18.47万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59亿元。
3、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还实施临时救助13260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515.22万元。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两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