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动态/市级动态
重庆: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
日期:2022-04-12
字 号:

2021年,重庆扎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绩。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和工作成效,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进一步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力量。

准确把握整治重点

《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在2021年未完成整治名单的基础上,结合登记备案、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加强调查核实,持续对社会组织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主要为: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2020一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依法依规分类整治

《通知》强调,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围绕整治范围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整治。一是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或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及时予以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二是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清算 。三是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

强化整治工作联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常态化的会商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会商的重要议题,明确分工,加强协同,形成整治合力。对2021年尚未完成整治的社会组织,要抓紧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分析和解决整治社会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整治措施。对情况复杂的社会组织,要适时联合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打通"堵点"、解决"痛点”,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持续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有益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排查机制,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定期排查,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有序退出。要进一步用好信用信息监管,及时公开曝光整治名单,以警示促自律,推动社会组织加强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