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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发布2022年度民政创新工作指引
日期: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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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日前,市民政局印发《关于2022年度民政创新工作指引的通知》,从38个方面提出建议,动员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创新。

1.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城乡低保标准的统筹测算;合理认定、计算低保对象赡养费;居住地申办低保;加强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监管;适度扩展救助内容,保障特定对象(妇女、儿童等)基本生活需求;完善低收入人口平台功能,强化平台应用;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细化完善分类型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推进救急难工作。

2.探索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模式。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创新发展智慧救助;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创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告知承诺制;创新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法;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尽职免责机制;健全救助资金发放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3.探索创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政策,推行中心带站运行模式,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提效行动,开展乡镇敬老院达标创建工作,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点运行机制,探索新型互助养老模式,试点实施农村康养计划,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4.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完善市场规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强化普惠养老服务督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

5.防范养老领域金融风险。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健全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机制,深化养老机构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6.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育行动,探索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制度机制,强化养老服务人才管理,建设稳定专业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7.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服务内容与标准,探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

8.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各区县未保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动、监护帮扶、督查督办、个案会商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9.探索乡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模式。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重点在健全工作机制、建设服务阵地、建立信息平台、培育人才队伍等方面探索创新,形成具有重庆特色、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模式。

10.开展未成年人安全守护行动。抓好防心理疾病、防溺水事故、防网络沉迷、防虐待欺凌、防性侵伤害、防诱骗拐卖、防食品中毒、防毒品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灾危害等十项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安全。

11.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制度。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力度,通过入户走访、定期排查、信息比对等方式,着力在发现报告、监测预警等方面积极探索,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

12.推进基层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区县未保中心服务功能,指导乡镇(街道)建设未保工作站,村(社区)建立未保工作室(点)或明确专人专岗从事未保工作,构建区县、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

13.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围绕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14.开展婚俗改革。瞄准群众关心的婚俗热点问题、阻碍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的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婚俗改革的主攻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开展婚姻数据补录。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基层村、居委会作用,引导档案缺失的婚姻当事人主动配合婚姻登记机构补录婚姻登记信息,不断完善婚姻信息数据。

15.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服务保障。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量配置,合理调配资源供给,充分发挥现有救助资源作用。

16.提升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进一步拓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渠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7.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以就近就便满足康复辅助器具短期和应急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使用效能、降低使用成本为导向,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打造成为助力经济转型升级的先导产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

18.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健全乡镇(街道)民主协商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不断提升乡镇为民服务能力。

19.增强社区自治活力。围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20.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优化社区服务内容,增强社区服务力量。

21.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完善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22.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完善薪酬激励机制。

23.推进基层慈善。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多形式建立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站(点),搭建基层慈善平台,培育发展立足社区开展公益慈善服务的慈善组织和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24.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5.完善社会组织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乱象长效治理和监管机制、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机制。

26.健全完善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制度机制。做好风险评估,研究制定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举措,完善各类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加大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管理。

27.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支持引导工作制度机制,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在参与基层治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稳岗就业、支援西藏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8.加强地名管理。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名方案;编制地名命名、更名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促进乡村振兴。

29.规范区划界限管理。行政区划变更组织实施工作;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精准落地;边界文化建设。

30.党建引领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民政事业的政治方向,围绕一支部一特色一实事模式,强化精品意识,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符合自身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建工作品牌,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31.优化民政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围绕公民婚育”“公民身后”“扶残助残等事项梳理发布新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进一步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深化 收养一件事套餐,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及时的政务服务。

32.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法规政策研制,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规范管理;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探索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民政执法权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全面提升普法覆盖面和普法实效。

33.推进信息化应用。利用部、市、区县及社会信息化资源,深化智慧民政应用场景,打造个性化、特色化应用场景,优化重组民政业务流程,推进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和电子证照互认,探索跨部门跨系统应用协同新机制和新模式,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和精准化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基层负担。以三事分流为切入点,推动五个民主”“五社联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完善养老服务在线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

34.加强数据资源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推动数据汇聚和共享开放。健全数据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加强数据资源建设,提高民政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大数据智能化驱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5.提高在线服务能力。民政服务接入渝快办等在线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渝快码多场景应用,提高人民群众使用体验和满意度。推广渝快社区”APP和小程序,整合政府部门、村(居)委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等服务资源,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资源,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36.推动督查督办落实落细。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完善督查工作制度,重视督查方法运用,精准发力,让督查工作在点子上,到要害处,最大限度发挥督查辅政作用,切实推动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7.抓实抓好信访工作。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为主线,做好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化解稳控工作,做好重点时段信访稳定工作,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专项治理、“3+N”突出问题治理等专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民政信访平稳可控工作成效。开展初信初访办理化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深化信访矛盾治本控源,防止信访矛盾上行。

38.加快安全监管创新。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围绕民政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服务安全、地质安全、心理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升级末端技防手段,搭建公开、透明、实用的安全监管平台,完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报送、整治、验收工作闭环,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