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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八部门联合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知
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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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5日是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其所在周是第四个“重庆慈善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通知》,经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同意,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第十个“中华慈善日”、第四个“重庆慈善周”来临之际,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下简称慈善文化“五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活动主题

汇聚向善力量,共创美好生活。

02 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日正式启动并持续开展。

03 活动形式

根据慈善文化“五进”活动不同场景及实际,主要围绕“三个系列”开展相关活动。

(一)开展系列慈善专题学习。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重庆市慈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系列慈善文化宣传。结合不同场景、各类宣传载体,积极宣传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先进典型,加强对慈善文化宣传推广。

(三)开展系列慈善实践活动。鼓励各类主体积极策划、参与慈善项目,组织开展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爱心陪伴等慈善活动。

04 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活动

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慈善意识。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掌握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慈善文化讲堂、慈善文化展览等活动,依托机关食堂、阅览室等公共区域开展慈善文化宣传,普及慈善知识。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慈善活动。

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企业”活动

鼓励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参与慈善事业。鼓励各类企业将慈善事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融入企业发展战略,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贯彻慈善法,并通过宣传栏、会议室、网站等开展慈善文化宣传。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成立慈善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设立慈善信托、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力所能及参与慈善事业。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的资源和专业特长,合理选择慈善领域、项目和形式,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光彩精神,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向社会奉献爱心。

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乡村”活动

助力文明乡风建设。要将慈善文化纳入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慈善法列入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村史馆、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等载体,弘扬慈善文化。要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创作以慈善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深入农村开展演出,带动广大农民学习慈善知识、参加慈善活动。要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到乡村开展慈善活动与志愿服务,惠及广大农民。

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

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街道)社工站(民政服务站)等场所,宣传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社区开展慈善讲座、公益市集、慈善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慈善文化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度。将慈善法律法规纳入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要引导慈善力量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以特殊困难老年人、困难妇女、困境儿童、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慈善帮扶、走访慰问、爱心陪伴等慈善活动,推动社区慈善发展,让社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感受慈善的阳光和温暖。

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家庭”活动

推动形成优良家风。要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开展家庭慈善教育。要发挥儿童主任、渝好爱心妈妈、志愿者等作用,组织开展适合家庭参加的慈善实践活动。要依托文化场馆、景区景点等资源,开展慈善文化主题展览等活动,鼓励支持广大家长带领子女参加与慈善相关的文化旅游线路与体验项目。引导支持慈善力量面向困难家庭开展慈善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05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慈善文化“五进”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论述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社会工作、直属机关工委、文化和旅游、工商联、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本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参与慈善文化“五进”活动,结合职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民政服务机构、公益慈善机构开展慈善文化“五进”活动;社会工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积极推动乡村、社区慈善文化宣传和慈善活动参与;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慈善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推动各直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慈善专题学习、慈善文化建设和慈善活动参与;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组织慈善文化艺术创作,依托文化场馆、景区等场景开展慈善文化活动;工商联负责推动民营企业慈善文化建设,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总工会负责引导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团委负责开展青少年慈善文化宣传教育,支持相关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妇联负责推动“慈善文化进家庭”活动,开展家庭慈善教育和适宜家庭的慈善活动。

(二)大力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依托网站、微博、客户端、视频类应用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要注重挖掘基层典型单位和个人,讲好慈善故事,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创新活动形式。各单位要聚焦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创新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文化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慈善正能量。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筹划开展参与性强的慈善文化活动。慈善行业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要依法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