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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速递丨新修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解读:了解儿童福利机构服务
日期: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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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在进一步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基本服务的同时,也对服务拓展、人员配备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1. 儿童福利机构能够为院内儿童提供哪些服务?

《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对儿童福利机构的基本服务内容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在生活照料方面,为儿童提供进食、穿衣、如厕、洗澡等生活照料服务,并开展适合儿童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在医疗保障方面,保障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安排儿童定期体检、免疫接种,做好日常医疗护理、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在康复服务方面,根据儿童残疾状况,保障其接受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在教育保障方面,对于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但符合特殊教育机构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保障其接受特殊教育。

在心理健康服务方面,通过引入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设立特殊教育机构的儿童福利机构,还应当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 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提供哪些社会服务?

《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经主管民政部门同意,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筛查、救治、康复、照料关爱等服务。

3. 儿童福利机构由哪些人来提供服务?

《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和配备工作人员,并落实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同时,《办法》明确,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康复师、教师、社会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总数与重病重残儿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1。

《办法》第五十一条进一步提出,儿童福利机构应当鼓励、支持工作人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者职称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资及福利待遇。儿童福利机构教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特教补贴费。


结语:

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回应新形势下儿童成长的多元化需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