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既承担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未成年人的收留、抚养职责,也承担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不再是单一机构的“单兵作战”,而需要依托更加健全的网络,把服务真正送到基层、送到家庭、送到孩子身边。
目前,我市有两个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一个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业务指导、政策研究等工作。
另一个是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主要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
在区县,全市已设立3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筑总面积超过6.5万平方米,床位总量约1200张。
例如:
九龙坡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持续健全“区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未保网络,对全区100余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常态化走访、动态化管理;同时联动近50家单位及社会力量,帮扶困境儿童3万余人次,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从“一个部门在做”向“多方协同发力”转变。
在南岸区,这张网络被进一步细化为“区未保中心—乡镇(街道)未保站—村(社区)儿童主任—网格巡查员”四级工作网络。网格巡查员负责线索发现,村(社区)儿童主任负责信息核实与初步介入,乡镇(街道)未保站负责中低风险个案处置,区未保中心则承担高风险个案攻坚和全域资源统筹职责。这样的四级联动,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不再“等问题找上门”,而是能够更早发现、更快介入。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南岸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够通过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交换的数据,及时识别存在辍学风险、心理危机风险的儿童,并迅速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奉节县则通过将原有的县儿童福利院转型调整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让它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上继续发挥作用。
从“有机构”到“有网络”,从“有人管”到“协同管”,重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正逐步形成覆盖更广、响应更快、支撑更强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