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动态/市级动态
惠民政策速递丨从“专门机构”到“社会平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如何把专业能力向社会延伸?
日期:2026-04-03
字 号:

新出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不仅承担临时监护、收留抚养等职责,也可以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融入、宣传教育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并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功能定位,正在从“接案处置的专门机构”进一步拓展为“链接资源、赋能基层、服务社会”的专业平台。

南岸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围绕 “指挥中枢、资源枢纽、专业载体、标准制定者”的定位,整合政府、社会和专业三方资源,建立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专家资源库,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服务格局。通过未保中心统筹,教育、卫生健康、妇联、公安、司法、街道、社区等多方资源能够更快联动起来,让服务从“分散供给”走向“系统协同”。

九龙坡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格局,联动近50家单位及社会力量,募集社会资金500余万元,累计帮扶困境儿童3万余人次。同时,通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不断增强基层服务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让专业力量向基层延伸。

开州区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聚焦儿童放学后、寒暑假等监护薄弱时段,探索推出“日间课堂”、假期托管等服务项目,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基础学业辅导和成长支持,累计服务1.2万余人次。

从更广视角看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平台化、社会化的意义,在于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从“个案救助”走向“体系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不断强化资源整合、基层赋能和社会协同能力,服务已经越来越多地前移到了宣传教育、家庭监护指导、风险预警、社区支持等环节。

随着《办法》出台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边界进一步明晰、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基层支撑不断夯实,重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也将从“有机构、有阵地”进一步走向“有体系、有协同、有温度”,把专业能力转化为守护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托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