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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11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的批复
日期:2018-05-11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渝民管〔201887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

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该研究院业务主管单位为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重庆新时代文化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推动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研究院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研究院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民政局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