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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04
  • 发布日期
  • 2018-12-0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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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日期:2018-12-0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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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民管〔2018〕239号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

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该校友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校友会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校友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民政局

                                  20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