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院:
你(单位) 2021年2月25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院业务范围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前进坡1号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翠巷16号、校外办学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前进坡1号。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