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小康乡镇发展研究院:
你(单位)2023年9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小康乡镇发展研究院住所由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189号附1天一华府2栋3-1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1号西南政法大学宝圣湖校区科研大楼一楼南楼。
重庆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