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商西非经贸投资促进中心:
你(单位)2023年10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国商西非经贸投资促进中心业务范围由(一)开展西非国家经贸投资领域的政策咨询、法务咨询、金融咨询、经贸培训、交流合作、宣传推介、产业项目的规划和咨询服务;(二)定期发布西非相关国家的经济趋势、行业研究和项目投资的相关咨询;(三)承接政府及有关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变更为(一)开展国内外经贸投资领域的政策咨询、法务咨询、金融咨询、经贸培训、交流合作、宣传推介、产业项目的规划和咨询服务;(二)定期发布国内外的经济趋势、行业研究和项目投资的相关咨询;(三)承接政府及有关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重庆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