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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265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9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民许准字〔2024〕106号
  • 发文字号
  • 渝民许准字〔2024〕10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民许准字〔2024〕106号
日期:2024-04-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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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东方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单位)202447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东方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研究院业务范围由(一)开展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二)承接文化遗产及博物馆方面保护、规划及展示设计方案编制的委托项目;(三)开展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相关的信息咨询、决策咨询、项目策划、知识普及、专业培训、宣传以及运营服务;(四)开展文物修复和拓印服务;(五)开展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相关的学术交流、文化传播、展览服务;(六)开展本单位成果推介转化服务和其它有利于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相关活动变更为(一)开展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二)承接文化遗产及博物馆方面保护、规划及展示设计方案编制的委托项目;(三)开展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相关的信息咨询、决策咨询、项目策划、知识普及、专业培训、宣传以及运营服务;(四)开展文物修复和拓印服务;(五)开展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相关的学术交流、文化传播、展览服务、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六)开展本单位成果推介转化服务和其它有利于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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