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现代农业品牌服务促进中心:
你(单位)2025年5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现代农业品牌服务促进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由农产品品牌研究;品牌培育、塑造、建设;品牌推广、试点示范、展示展销等变更为开展与农业品牌发展相关的基础理论、应用对策研究和成果转化;开展农业品牌的培育、塑造、建设、推广、展示展销服务;开展农业品牌相关的商标规划、价值评价、设计、宣传;开展农业品牌数字化智能化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人才培训服务;开展其它有利于农业品牌事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