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0-022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 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 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9-11-28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大中小
渝民发〔2012〕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费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1000元。
二、执行时间
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