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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 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 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9-11-28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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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民发〔2012〕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费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1000元。

二、执行时间

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