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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1-01060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标题
  • 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督导情况通报
  • 发文字号
  • 渝民办〔2021〕7号
  • 有 效 性
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督导情况通报
日期:2021-04-09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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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民政部、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破解影响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发展根本性、源头性制约瓶颈,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平稳运行,2020年底,市民政局对部分区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联合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6日至31日,市民政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检查组,明察暗访了27个区县59家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情况。2020年12月22日至31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等8部门,联合督导了8个区县16家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明察暗访组、联合督导组采取实地检查、问询情况、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了暗访督导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总体感到,2020年,各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想安全、抓安全、促安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成效明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目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启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  

二、存在问题

从明察暗访、联合督导的情况看,我市仍有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与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西部前列”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把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当成一般性、事务性工作,发展思路、思维方式、工作水平不适应新时代要求;有的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坚决,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少,现场解剖麻雀少;有的认为目前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态势良好,各级抓安全生产工作有些过了、有些严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处理不当;有的觉得养老机构点多、面广、线长,服务对象需要动态管理、诱发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出点小问题、有点小纰漏,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没必要大动干戈。

    (二)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不得力。对照《重庆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检查表》的30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指标,暗访督察组发现了409个安全隐患,联合督导组查摆了153个问题,充分说明我市尚有部分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从个别区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反思,区县既发现了问题,又下达了整改指令书,但较真逗硬不够,导致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直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彻底解决。2020年,我们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了服务质量评估,经初步统计,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起平线、基准线的养老机构占比较2019年提高不大,同样的问题、一样的隐患依然存在,印证个别区县没有按照市民政局要求纠治整改。  

(三)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严格。部分区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管行业与管安全脱节、管业务与管安全脱钩、管生产经营与管安全脱链,巡查养老机构没有做到全覆盖,发现问题跟踪促改不及时;部分乡镇街道履行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没有将养老机构纳入安全监管范围;部分养老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当甩手掌柜,安全管理层层衰减,安全生产投入少、安保力量不足,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

(四)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短板,个别机构门岗管理不够到位、未设隔离室、工作人员未戴口罩、釆购物资未采取配送方式、预约探视、体温监测执行不严格。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有差距,个别养老机构消防管理人员无资质上岗,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演练未按规定执行,消防预案千篇一律。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有不足,部分养老机构食品留样制度流于形式,走过场,生熟菜刀菜板混用,个别食堂操作人员无卫生健康合格证违规上岗。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有瑕疵,部分养老机构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存在脱岗漏岗误岗情况,视频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入院评估制度落实有漏洞,部分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评估未按《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进行,只是简单询问,对老年人的既往生活史未做详细了解,未按照规定对入住老人开展健康体检,未建立老年人心理预警机制。

(五)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不熟悉。个别机构负责人对养老机构安全政策、安全管理规定一知半解;个别养老服务科室工作人员不知道如何区分责任、与谁联合执法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对辖区内养老机构情况若明若暗,导致安全指导不到位、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问题不彻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稳定发展大局,领导重视、社会关切、容忍度低。当前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不少新问题、新风险、新挑战。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站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要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靠前抓,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过问。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及时将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抓好隐患整治。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全市正在开展的“反思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在市局暗访、督导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力量,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持续“拉网式”“滚动式”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制度、疫情防控、食品卫生、值班值守、消防安全、刀具管理、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重大安全风险“清零见底”,防止养老机构带病运营。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养老机构“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养老机构纳入当地监管范围,防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挂空档。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配足安全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加大安全投入,从源头上、根本上降低养老机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民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利用实地查看、视频调度、电话联络等手段,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基础条件较差、安全管理薄弱、依法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       
    (五)及时报送资料。各单位要及时督办整治督查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并于3月5日18时前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报送整治情况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件(加盖单位印章)。联系人:谭竞,联系电话:13983166400,传真:89188325,邮箱:492798084@qq.com,邮编:40112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409室。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