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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24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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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18-08-2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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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玉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行业建立完整服务体系和监督机制的建议》(第076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我局与市卫生计生委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要求,从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全市有养老机构1400所,养老服务床位2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5张。

一、关于推进分层次养老机构建设,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的建议

近年来,为满足我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我市通过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了分层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重点放在规划统筹、体系建设、政策优化、市场培育和行业监管上,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养老服务供给将从自管自办让渡给社会和市场;修订完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已于201831日正式施行;编制《重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制定《重庆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实施方案》,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体会到“养老就在身边”的便捷感和获得感。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

二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五年内全市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000个,明确从2013年到2017年新增100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并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市民政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出台《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和保障措施。市级每年安排补助资金45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2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助。2017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平均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平均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

三是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快速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00所,其中公办福利院67所、敬老院94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385所,养老床位达21.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30张;开展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473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3.8%;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至1000所,各区县均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市建成国家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区2个、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区县3个,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改革区1个,国家级示范养老机构2家,全国健康智慧养老企业2家,健康养老产业聚集区3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家;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74家,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比例明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新增25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比例大幅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养老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策,突出重点,聚集难点,重点实施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1333”工作方略,即夯实政府托底保障基础;打造好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搭建起行业自律平台、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体系、构建医养联盟运营体系、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体系;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品牌形象宣传行动。坚持把为老人服务的责任、担当和情怀落到实处,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公平感和幸福感。

二、关于建立政府监管机制的建议

我市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出台了《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流程、申报材料、审批程序等予以明确,强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按照民政部等部委的要求,2017年,我市实施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1084家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关停不合格养老机构64所,委托第三方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绩效评价,督导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严格审核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加强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管理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成立了重庆市养老服务协会,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服务秩序。

陈代表,正如您所言,目前,我市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还存在着“重服务、轻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重体制内监管、轻体制外监管”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养老机构还存在护理员未经培训就上岗,个别护理员在护理失能老年人的过程中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欺老甚至虐老的不良现象。这是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和政府监管需要着重整治的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尽快弥补养老服务监管薄弱的短板,一是加快政府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着力强化行政监管职责,加快制定监管的制度规范,明确监管的内容、方式,落实监管的责任,延伸监管的范围,做到行业全覆盖;二是积极推进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管,发挥刚刚成立的重庆市养老协会的作用,制定行规行约,提升自律水平。同时,加快养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放全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发挥社会监管作用,促进优胜劣汰;三是坚持监管和惩处协调联动,在2018年的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我市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对本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开展以消防、卫生、管理、服务为重点内容的普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欺老、虐老等严重损害老年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规定养老机构必须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并把建立内训机制与养老机构评定等级和政府为其购买责任险挂钩,确保养老服务质量实现大提升、大转变。

三、关于制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的建议

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形成养老服务品牌,构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全市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标准》《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和《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敬老院建设和服务标准》《敬老院等级评定标准》等行业标准,从行政管理、安全工作、后勤保障、人员配备、业务流程、财务管理、服务内容及护理标准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在全市组织开展养老院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全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提升了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制定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挥刚刚成立的全市养老服务协会的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

四、关于建立培训考核机制的建议

我市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社会学以及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全市共有80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了养老护理相关专业,16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近万人通过培训获得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市级每年安排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开展乡镇敬老院院长、养老机构负责人和骨干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已免费培训考核5000余人。

2018年,我市将大力推行学历教育,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完善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

五、关于开展临终关怀特色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鼓励各养老机构在失能失智长期照护、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等重点领域拓展养老服务项目,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要求,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按相关规定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目前,大多配备社工专业人才的养老机构都设置了临终关怀服务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重庆特点和养老习惯,鼓励更多养老机构增强养老服务软实力,开展临终关怀服务项目,让老年人优雅的生活,安详的离去。

六、关于养老从业人员及家属优先享受养老福利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福利待遇,体制机制逐渐健全,社会认知度大幅提升。目前,养老从业人员及家属优先享受养老福利政策的体系正在探索建立。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长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给予政策奖励,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福利水平。


 

 

                             重庆市民政局

                            201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