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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24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18-08-2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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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敏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式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010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精神,为我国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基本遵循。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投入7.2亿元,对821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按每个20万元给予补助。2017年,我市编制《重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制定《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实施方案》从规划统筹、体系建设、政策优化、市场培育和行业监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未来,养老服务业将是我市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行业。

居家养老是中国人的传统,按照9073模式,我国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社区养老,3%的老人机构养老。熊代表的建议提得很好,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使老年人能够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养老服务,提高晚年生活质量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虽然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我市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正如熊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短缺等问题。这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推进的工作,以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一是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以家庭照护为基础,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团队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二是夯实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加强与社区公共设施的功能衔接,增加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按照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要求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标准,确保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或在旧城更新和改造过程中适时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无障碍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三是发展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代办业务等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建立为老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服务便民网络等便捷有效的求助和服务信息沟通渠道。四是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优化养老机构功能布局,重点推进支持面向失能老年人的养护院建设,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床位。

(二)促进养老服务协调发展。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拓展养老机构服务范围,将机构内的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在社区内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完善养老服务支持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通过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基金,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入股、小额贷款、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建立使用者付费机制等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对依法设立的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机构的信贷力度,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及模式,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满足养老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落实好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等扶持政策。健全梯度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机制,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创新投融资体制,拓展投融资渠道。

二、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按照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施方案,2018年至2020年,全市将新增100个市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计划总投资1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亿元,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制定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组织职能职责,健全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体系。市、区县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街道(乡镇)建设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站,负责社区老人情况调查和档案建立,对申请政府补贴老年人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建立老年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协调和组织开展老人活动及关爱帮扶工作。通过这些措施,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上下联动,社会中介组织和养老服务专业机构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民政部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完善涵盖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等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业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引导整个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养老市场主体的发展塑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四、加快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用工难”是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遇到的普遍难题,服务人员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到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现行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档升级,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培训项目和市财政经费支持,发挥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机构作用,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1万名养老服务一线的护理人才,培育1000名优秀的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能力,通过就业指导、技能培训,鼓励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业。同时,引入和培育发展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利用社会组织自身培养的专业化护理人员,上门为社区老年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养老服务业的人力资源需求

 

 

 

                                 重庆市民政局

                            2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