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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03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27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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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27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18-09-03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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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晓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引入专业力量的建议》(第027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无法与父母共同正常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而出现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分析

截至20173月,我市223709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确认书)签订率100%,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216441人,占96.75%;由亲戚朋友监护的7009人,占3.13%;机构监护的259人,占0.12%;无人监护的0人;未登记户口89人,约占0.04%;失学辍学4人,占0.0018%

从区域分布看,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分布在除主城区外的农村人口较多的地区,主城九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4886人,占2.18%;其余地区共218823人,占97.82%

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31366人、162618人和29725人,各占14.02%72.69%13.29%

从生活状况看,农村留守儿童中接受政府救助的有12411人次;身体残疾的有1406人,占0.63%;患病的有161人,占0.007%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现我市已经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牵头,27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下发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范本)》,指导各地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按照《重庆市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六项主要任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协同推进重点对象关爱保护工作,并将这一工作常态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在市级建立了数据季度更新通报制度和重点对象数据清单交办制度,着力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无户籍、失学辍学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组织市级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救助保护机制,推动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留守儿童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并督促各区县形成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召开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和市级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巩固深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建设

我市现已建成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实施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季度更新工作机制,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已在去年10月份上线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组成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成员、教育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情况等。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可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评估、及时帮扶,强化工作的时效性,逐步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从事中、事后干预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力量建设

截至2017年底,全市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2075个,覆盖40各区县,并将关爱留守儿童纳入社区工作室作为工作定位之一;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倾斜、资金扶持、培训管理等方式,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目前全市民办社工机构达255家,目前我市各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平台已经遍布大中学校、城乡社区等,吸引200余家民办社工机构,3000余名专业社工,近100个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2017年市民政局共立项涉及五类重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51个,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

(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志愿者服务现状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登记157个志愿者服务组织,建成6500余个社区志愿者服务点。团市委开办共青团周末课堂、贫困中小学生一对一长期结对帮扶、聚焦扶贫·徒步三峡公益徒步等活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学业辅导、安全自护教育、文艺体育、学业资助、生活帮扶、成长关爱等活动;将流动少年宫活动常态化,深入贫困乡(镇)实施活动90场次;开展冬日阳光·温暖你我新春关爱行动品牌工作,重点向14个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倾斜,确保18个深度贫困乡(镇)留守儿童全覆盖。

市妇联重点打造爱心童享筑梦行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品牌,重点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亲情结对服务和公益项目帮扶三个子项目,从家长-社会-物质帮扶三个维度全方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六)农村留守儿童健心理健康服务

我市现已开通“12388”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维权热线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普及亲情电话室和视频聊天室基本普及,51.5%的学校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安全和法治教育课作为学校必修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每月不少于4课时;开展贫困青少年关爱活动,为18个深度贫困乡(镇)贫困中小学生发放《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口袋书;开州区、巫山县启动了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国家级项目,探索对留守儿童开展包括心理健康在内的一系列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市财政局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先支持儿童类社工服务项目。

(七)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社会知晓度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广泛运用各类阵地,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理念、方法和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引导留守儿童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发挥监护主动性,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20177月,市民政局应邀做客《阳光重庆》广播栏目,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主题,进行政策宣传,并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宣传片,并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时段在城市公交系统集中滚动播放3个月,提升家长的监护意识,落实家庭主责;各区县(自治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家长论坛、讲座,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家长及监护人增强责任意识、更新教育观念、丰富家教知识、提升育人水平,并结合515日家庭教育日,组织开展了致家长一封信活动,建立亲情视频室,拉近家长与留守儿童的距离。

二、关于下一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力量,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调查评估、随访帮扶、监护指导等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关爱保护和救助保障能力。协调推进重点对象关爱保护工作,重点落实监护责任,合理简化农村留守儿童上户程序,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健全儿童工作队伍,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设立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全面培训,持证上岗。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应当热爱儿童事业、长期在村(居)委会居住,熟悉了解当地情况,切实解决关爱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到不了、留不住的问题,切实将发现报告、案例评估、转介服务等工作及时开展,本年度将实现三级网络的全覆盖。

(三)培育本土志愿者组织,创新公益服务模式。

合理引导和鼓励基层妇女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相关专业培训,重点培育本土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社工+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集中乡村一对一关爱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本土志愿者与专业队伍的密切沟通,切实将志愿服务作实,提升志愿服务效果。试点开展菜单式服务模式,将服务与需求菜单化,实现精准化志愿服务。

(四)加强宣传,增强监护人及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意识。

加强媒体平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的宣传,广而告之发现报告义务,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培训,重点突出春节、暑假、寒假等重点时段宣传,提升家长与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不断强化父母对子女的主体责任,让全社会认识到家长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着的不可替代的角色,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拉近外出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距离,完善留守儿童家庭支持体系,从根本上降低留守儿童越轨行为发生几率。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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