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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03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4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4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18-09-03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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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的建议》(第048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状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分析

截至20173月,我市223709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确认书)签订率100%,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216441人,占96.75%;由亲戚朋友监护的7009人,占3.13%;机构监护的259人,占0.12%;无人监护的0人;未登记户口89人,约占0.04%;失学辍学4人,占0.0018%

从区域分布看,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分布在除主城区外的农村人口较多的地区,主城九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4886人,占2.18%;其余地区共218823人,占97.82%

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31366人、162618人和29725人,各占14.02%72.69%13.29%

从生活状况看,农村留守儿童中接受政府救助的有12411人次;身体残疾的有1406人,占0.63%;患病的有161人,占0.007%

(二)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现我市已经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牵头,27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下发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范本)》,指导各地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按照《重庆市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六项主要任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协同推进重点对象关爱保护工作,并将这一工作常态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更新工作,在市级建立了数据季度更新通报制度和重点对象数据清单交办制度,着力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无户籍、失学辍学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组织市级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救助保护机制,推动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留守儿童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并督促各区县形成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召开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和市级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巩固深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家庭、政府、学校履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农村儿童(留守)之家6032个,在3760所乡村市民学校中开设四点半课堂,配备电脑、图书、文体器械等设施设备,丰富农村留守儿童放学后与及节假日的业余生活;签订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与受委托监护人的委托监护协议书或确认书,在建设校内校外阵地的同时,抓住家庭这一根本阵地,强化监护人监护责任和意识;实施流动少年宫和留守儿童训练营项目,流动少年宫累计培训农村留守儿童65800名,农村留守儿童训练营每年投入50万元,支持600名留守儿童参加;鼓励农村留守儿童依托暖青汇”APP,注册成为志愿者,让孩子在接受他人帮助的同时帮助他人,在志愿活动中得到满足感,提升社会责任感。现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基本形成家庭关爱为主体,校内外阵地为重点,志愿活动为补充的格局。

(四)关爱阵地建设资金支持方面

市财政局每年安排资金近4000万元,重点打造示范社区,利用社区平台,构建留守儿童之家,开展社工活动,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先支持儿童类社工服务项目,为留守儿童给予更多专业化关爱服务。

二、下一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力量,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调查评估、随访帮扶、监护指导等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关爱保护和救助保障能力。协调推进重点对象关爱保护工作,重点落实监护责任,合理简化农村留守儿童上户程序,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健全儿童工作队伍,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设立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全面培训,持证上岗,订立岗位职责,完善考核机制。儿童督导员和儿保专干应当热爱儿童事业、长期在村(居)委会居住,熟悉了解当地情况,切实解决关爱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到不了、留不住、关爱阵地利用率不足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本年度三级网络将做到辖区内全覆盖。

(三)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创新公益服务模式

合理引导和鼓励基层妇女儿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相关专业培训,重点培育本土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探索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社工+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集中乡村一对一关爱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本土志愿者与专业队伍的密切沟通,切实将志愿服务做到实处,提升志愿服务效果。依托在留守儿童之家试点开展菜单式服务模式,将服务与需求菜单化,实现精准化志愿服务。

(四)加强宣传,增强监护人及全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意识

加强媒体平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的宣传,广而告之发现报告义务,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培训,重点突出春节、暑假、寒假等重点时段宣传,提升家长与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不断强化父母对子女的主体责任,让全社会认识到家长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着的不可替代的角色,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拉近外出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距离,完善留守儿童家庭支持体系,从根本上降低农村留守儿童发生越轨行为的几率。

 

                 重庆市民政局

                            2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