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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19-08-0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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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会兰代表:

首先,真诚地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再次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全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建议》(第043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的进程中,积极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社会组织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1812月底,全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有17343个,其中社会团体77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499家、基金会77家。

(一)社会组织改革持续深化。2018年,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建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全市社会组织建设。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成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6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意见》(渝民发〔201839号),积极支持鼓励发展在城乡社区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继续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行社会组织登记“验资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实细则(试行)》,基本建立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妥善处置非法社会组织70余家,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空间。

    (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不断推进2018年,我们结合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全会赋予的“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重点任务,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目标,积极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明确建设主体,重点指导督导;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典型;现场观摩学习,座谈交流经验等途经,在自愿申报、现地核查、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大渡口区社会组织实践园、南岸区社区治理创新中心、江北区重庆市北汇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渝中两江大学生科技创业中心、重庆市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庆市妇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共6个机构为我市首批“重庆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这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筑面积均在500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良好,普遍设有办公区、展示区、孵化区、会议培训区等功能场所,多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民间力量运作、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重点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政策辅导、能力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执行、资源对接等服务,在促进一方社会经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创新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公共事务管理向“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方向转变,加强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2014年,出台了《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4159号),该办法提出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任务,要求各部门及区县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放开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向社会进行购买,并逐年提高比重。同时,对购买服务的程序方式、预算管理、监督保障等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统一。2018年,市民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指引》,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3600万元支持社工机构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2014年至2016年,市民政局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共安排了7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专项补助。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12年至2018年,我市共获中央财政项目立项125个,立项资金4003万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入配套资金2163万元,直接受益贫困群众117152人。通过项目实施,积极探索了政府职能转变,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较好地帮助了相当数量的困难弱势群体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拥护,得到了基层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普遍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举措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对助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你的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调机制和重要事项通报制度,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实施“互联网+社会组织”行动,优化社会组织办事服务,全面推行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扇门 ”,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指导区县把游离于政府管控之外的社会组织纳入法治轨道,对受到群众欢迎、贴近居民生活、社区喜闻乐见的各类草根组织予以进一步支持,尤其是对经济社会和民生急切需要、又十分缺少的公益慈善类、科教文卫类、互助志愿类、城乡基层调解融合类、工商经济类等予以重点支持和帮助,不具备成立条件的予以备案,已备案的加大登记注册力度,切实让社区社会组织成为联系社区和社工人才的纽带,担当起提供和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重任,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继续扶持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总结、融合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的有效做法,积极申请资金支持,指导区县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推动形成市、区县两级孵化体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成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八部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重点培育发展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能够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服务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三社联动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按照章程示范文本修订完善章程,健全各项内部治理基本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协商民主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纠错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各领域社会组织行业自律联盟,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的行为。继续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展开社会组织的等级评定,并对评估等级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在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基础上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迈上新的台阶。在此,我局谨向您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再次表示由衷的谢意。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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