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娟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第1002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工作,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意义。经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基本情况
我市于2016年5月至12月开展了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市8034个村委会、3132个居委会选举产生了39034名村委会成员、18843名居委会成员。通过换届,村(居)委会班子年龄文化层次更趋合理,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不断增强。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46岁,其中,45岁以下占59%,46岁至55岁占34%,56岁以上占7%,中共党员占 66%,女性成员占31%;居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45岁以下占72%,46岁至55岁占23%,56岁以上占5%,中共党员占 66%,女性成员占54%。村(居)委会成员大专以上的占37.8%。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区县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换届领导小组,书记带头抓谋划、抓指导、抓纪律、抓把关,及时研究解决换届中的重大问题,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市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组织和民政部门的直接责任以及有关方面的共同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提前排查整顿。对全市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摸排,做到村(居)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现任班子情况、换届人选情况、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五个清楚”。对班子软弱涣散、遗留问题较多、群众信访突出的403个换届难点村(社区),逐一建立台账,纳入重点整顿。建立区县领导包点、乡镇领导驻点、工作组蹲点联系整顿难点村(社区)制度,坚持先整顿、后换届,在换届前逐一开展整顿工作“回头看”,做到成熟一个选举一个、选举一个成功一个,实现了应换尽换。
(三)坚持全程跟进。市级组建8个巡回督导组,开展了2轮不间断督查,及时发现并指导解决存在问题。各区县组建督导组357个,对村(社区)换届开展重点巡回督导。各乡镇(街道)向村(社区)全覆盖派驻指导组,动员会、推荐会、选举大会等关键环节全部到场。全面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招募了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村(居)民自治法律知识的人员,全程实地观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现场,客观真实记录选举各项程序。
(四)广泛宣传发动。编印并向全市统一发放了2.6万余册《选举工作手册》,汇集涉及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选举文书等,供基层实际操作中参考,并专门针对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绘制了流程图,针对选举大会的召开绘制了漫画,增加对选举工作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对外出务工人员,通过电话、短信、请亲朋好友转告等方式通知本人,提高群众知晓度。登记选民参选率达78.6%,比上届有所提高。
(五)严把换届纪律。建立电话、网站、信访和换届监督员“四位一体”监督举报网络,落实查核专门力量,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指导各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24小时盯网,实行换届工作“每天一报告、每周一盘点”,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对4起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全市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比上届下降61.3%,20个区县实现“零信访”“零舆情”,确保了风清气正。
二、关于村(居)委会届期调整相关情况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将村(居)委会的届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2019年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明确,要推动全国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为此,市委决定按照中央要求,调整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间,与下次区县、乡镇换届同步,即2021年开展我市第十一届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市政府正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进行审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政部门作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牵头部门,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第十一届村(居)委会选举相关工作,确保换届有序开展。
(一)加强换届工作指导。我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摸底,深入分析影响选举的各种因素,探讨研究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政策措施,及时制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进一步做好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持续回引本土人才,确保每村(社区)至少1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加大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每2年、非贫困村每3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每年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信访矛盾纠纷较多的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后进台账,“一支一策”进行集中整顿。
(二)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完善村委会选举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着力优化村委会成员选举中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竞争、会场设置和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处置方法。细化候选人资格条件,明确列出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候选人的负面清单,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同时,指导村委会将负面清单写入村民自治章程,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资格条件纳入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联审工作机制,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司法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村委会成员是否存前科劣迹等情况,逐一排查,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人选资格条件,对村委会成员资格进行联合把关。
(三)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将智慧社区作为33个大数据智能化应用领域之一。目前,由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牵头,积极推进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综治信息系统、群工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养老服务等多项功能,搭建统一平台,力争在年内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社区的一体化管理服务系统。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着力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现象,利用现有人口信息数据,开展选民登记,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登记工作效率。推进使用电脑、手机、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公开选举信息,以便居民群众快捷地获取选举信息,了解选举动态。探索试点互联网等选举方式,切实保障选民特别是外出选民的选举权利。
(四)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违法处置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健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处罚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越雷池、触底线者,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中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发现有黑恶势力人员或者指使他人通过冲击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假借选举活动从事刑事犯罪活动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并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对已经当选的,宣布无效,依法重新组织选举。
(五)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以换届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程序步骤和疑难问题等为重点内容,分级抓好换届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区县采取专题学习、巡回宣讲、媒体宣传及村(居)务公开栏公示等各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具体负责和指导村(居)委会选举的同志熟练掌握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基本程序、方法步骤,切实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党员群众的学习宣传,让他们了解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安排,了解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了解投票选举的程序和办法,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换届选举,依法履行民主权利。
再次感谢您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您的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促进新发展。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