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以老年餐厅为重点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014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社区爱心食堂,并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
(一)社区助餐服务背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党的十八大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养老纳入重要民生短板,强调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老有所养不断取得新进展。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调研时强调,“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养老服务发展,连续5年将养老服务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敏尔书记多次强调,“重庆养老服务要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多管齐下,进一步补齐资源短板,增加优质供给,促进养老服务国际化、品质化发展”。
(二)全市养老服务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作用,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逐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运行不断规范,养老产业前景可期。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1403所,其中公办福利院67所、敬老院89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438所,养老床位21.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30.8张。
(三)助餐服务实施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敏尔书记对养老服务的工作部署,为了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老年人特色供餐、就近用餐、营养配餐的需求,我局深入渝中区、沙坪坝区、武隆区、垫江县、奉节县等区县开展调研,征求有关区县养老企业意见建议,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就助餐关爱行动进行沟通协调,于2019年1月10日,制定了“为老服务关爱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第四十次市政府常务会决定将此方案中涉及的为老年人助餐服务项目纳入2019—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该方案将在市委常委会审议后执行。根据“为老服务关爱工程”实施方案,我市拟于2019年、2020年推进“为老服务关爱工程”民生事项,通过开展城市社区养老“三助”(助餐、助浴、助医)关爱试点,探索建立起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增强老人幸福感。2019年拟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创建试点)的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等4个区开展爱心助餐关爱行动,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在试点区选择1—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承办,设立社区爱心食堂,满足老年人就餐基本服务需求,对特定困难群体政府予以适当补贴。2020年,坚持适度保障、逐步推广的原则,拟在主城十区开展城市社区养老“三助”关爱行动,探索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对特定困难群体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在前期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十二五”以来,市、区县民政部门将每年留存的本级福彩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老年福利类项目建设。各区县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十二五”以来,市、区县投入21.2亿元,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4﹞16号)规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时,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按照床位数给予建设补贴(2018年租赁5000元/张床位、自建10000元/张床位),区县还建立了50元/人∽1600元/人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天然气初装费降低30%收取,水电气安装工程费用适当减免。在税费、人才培养、投资融资、责任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政策。《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要求,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投资准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手续,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置日托床位的建议
(一)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制定出台《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99号),2018年—2020年,全市计划新增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造1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18年已建成200个社区养服务站、2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19年、2020年将分别新增4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4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和《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要求,新建社区按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且面积应达到750平方米以上,老旧社区应参照新建设施面积标准,利用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租赁、转换等方式予以配建。
(二)加强优惠扶持发展政策。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资金以区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3年予以适当补助,对新增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平均每个给予20万元补助,对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平均每个给予200万元补助。凡符合条件、开展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在运营中享受与养老机构同等的税费、水电气价格等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居居家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达到“五个一”(一批设施设备、一支服务队伍、一套服务标准、一个信息平台、一批服务项目)基本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乐、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近年来,全市各区县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我市积极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引进了重庆凯尔养老服务公司、重庆百龄帮养老服务公司等一批专业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日常运营,为社区的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物品代购等服务。
陈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下一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以建设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为核心,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重点,以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策、突出重点、聚焦难点、补齐短板,加快形成政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保障有力,市场多样化需求供给充分的良好格局,实现人民群众对养老生活的美好向往。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