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困境儿童监护质量的提案》(第044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存在有“监护人或监护机构认识不足或有偏差、关爱力不从心、缺乏专业知识”的堵点、和盲点,提出了“建立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介入”等很好的建议,重在强化监护人履职,提升困境儿童监护人的监护质量,符合我市推进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思路,与创新建立特殊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帮扶体系目标一致。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困境儿童指该三类儿童: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二是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三是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您在提案中列举的“湖南13岁少年锤杀父母”案例,该少年虽有生父母监护,实施的是侵害他人的行为,但究其因应归为监护不当导致儿童心理失衡,属监护困境儿童。针对困境儿童,国家已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的工作体系,在确保其基本生活、教育、医疗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加大对监护缺失和监护不当儿童的干预帮扶。近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发挥兜底监护作用
政府设立儿童福利机构,主要收留抚养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以下儿童:一是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二是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三是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四是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五是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含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收养部)共有14家,集中养育儿童1000余人。全市儿童福利机构主要开展养育、教育、治疗、康复、引入专业社会组织进行心理慰藉和干预等工作,从儿童服务标准化等环节入手,狠抓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为孤儿、代养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服务的同时,为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替代照料、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二、建立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提升儿童监护能力
对于监护困境儿童,我市已建立关爱保护体系,辅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
一是建立三级工作网络。我市已建立区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实现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并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系统中实行登记实名制管理。区县民政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做好摸底排查、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家庭监护监督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数据更新和重点对象干预帮扶机制。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建立起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季度更新机制和监护困境等重点对象数据交办制度,要求各区县及时开展调查回访、困境评估、分类帮扶等工作,对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困境儿童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
三是签订“两单两书”,强化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全市各村(居)民委员会在村(居)务公开栏上公示监护人责任清单、监护人负面清单和监护人确认书、委托监护协议范本(以下简称两单两书),并督促外出务工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监护确认书或委托协议,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三、聚焦需求与心理问题,给予儿童心理健康支持
以困境儿童日常关爱需求和心理问题为导向,围绕脱贫攻坚,实现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给予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支持。
一是推行“1+1+N”结对帮扶,做实困境儿童日常关爱。依托基层妇联组织,对全市困境儿童的年龄结构、分布情况、生活状况及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成长记录档案。创新推行“1+1+N”关爱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实施公益项目方式,建立由村(社区)妇联干部组成的“爱心妈妈”队伍,与困境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拓展困境儿童老师、征集爱心志愿者、爱心家庭、爱心单位等社会帮扶N力量,实现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关爱的无缝链接。“爱心妈妈”开展每周与孩子见一次面了解情况、每半个月与孩子谈一次心、每月与监护人交流一次、每季度与班主任进行一次沟通、每学期陪伴参加一次亲子活动、每年陪孩子过一次节的“六个一”日常关爱活动,帮助监护人给予困境儿童持续稳定的亲情关爱、心理健康支持。
二是开展团体辅导、强化个案心理辅导,解决困境儿童心理问题。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困境儿童团辅项目。针对困境儿童普遍存在的缺失亲情、自卑、孤僻、不合群的心理问题,设计极富趣味性的团体游戏和活动,将重心放在引导困境儿童学习与人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学习与人沟通交流,引导他们融入集体和社会,学会感恩。开展困境儿童及爱心妈妈混合团体辅导,增进困境儿童与爱心妈妈的亲密感,建立良好的帮扶关系。对片区督导员、妇联干部、志愿者开展专题培训,传授工作方法和专业知识,大力提升爱心妈妈自我认知、情绪管理水平、觉察能力和帮扶技巧。根据团辅及心理测评筛查情况,对存在较为严重心理或行为问题的困境儿童提供为期一年的“一对一”个案心理辅导服务。专业心理咨询师针对困境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服务方案,每周电话咨询1次,每月面对面辅导1次,每半年进行1次心理健康程度测评,切实解决或缓解困境儿童情绪情感、社交恐惧、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团辅和个辅项目的实施,使困境儿童自我成长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任得到明显增强,心理健康水平有效提升。
四、引入专业社会力量介入,营造儿童温馨环境
一是加快孵化培育儿童服务专业社会组织。目前,涉及儿童领域全市性社会组织30家,远不能满足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需求,亟需加大专业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指导建成大渡口社会组织实践园等6家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孵化培育能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困境儿童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围绕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照料、康复等需求,捐赠资金物资、实施慈善项目、提供心理抚慰等专业服务。
二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013年至2017年,我局投入802万元,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共实施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68个。2018年,市民政局投入450万元,实施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8个。
三是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针对困境儿童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切实解决困境儿童需求问题。
四是完善督导制度。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和依法收养,帮助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家庭安置。我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并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对困境儿童现状开展评估活动,指导爱心家庭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五、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实施监护照料补贴
现行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分为以下类别:
一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18年,我市建立了孤儿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按照特困儿童救助标准的增长定额同步增长。2018年集中供养每人每月标准136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160元。在制定自然增长机制时已考虑孤儿监护人或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监护所付出的劳动进行适当补贴。
二是特困儿童救助。我市已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城乡特困生活救助,每人每月生活费710元,全失能护理补贴300元,半失能护理补贴200元。明确了监护人的护理补贴补助标准。
三是城乡低保中的儿童救助。目前城市低保标准每月546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410元,儿童分类救助再补助100元。城乡低保儿童的分类救助补助即为监护人的监护补偿。
四是医疗、教育救助。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儿童给予临时救助和帮扶关爱,如白血病、恶性肿瘤患者等,均可以申请2万元~20万元不等的特别救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等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给予了8000元生活补贴。这些举措,减轻了监护人家庭经济负担,对监护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偿。
六、依法强化家庭监护职责,弘扬恤孤慈幼的良好社会风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须对其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困境儿童,依照法定的监护顺位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或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对于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庭儿童,发挥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基层组织的作用,强化家庭矛盾源头排查,及时发现、制止家庭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行为。对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及时依法严厉打击。全市已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团34个,400余名律师为困境儿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市、区县民政局加强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匡扶正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全民关爱的儿童社会保护体系,提升困境儿童监护质量。
最后,感谢您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