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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日期
  • 2019-08-06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6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67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19-08-06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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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建议》(第0670号)收悉。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通过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有利于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我脱贫信心、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拓宽致富路径、提升自我脱贫与自我发展能力,助力脱贫攻坚战略任务顺利完成。经与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要求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大力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中,聚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智、扶志”和服务上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体系,助推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其中,重庆扬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国社会组织扶贫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一)强化社会工作宣传,确保认识到位一方面,通过普及培训提升思想认识。对区县政府、民政部门、镇街和社区两委负责人,连续多年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重点提升贫困区县各级负责人理解、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的思想意识,增强其主动性和自觉性;对贫困区县参与扶贫的一般工作人员和直接从事管理与服务的一线人员持续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和更新培训,确保贫困区县全方位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的思想认识到位。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年度“巴渝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为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环境,市民政局以“巴渝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开展为契机,联合重庆日报、重庆卫视、华龙网、大渝网等主流媒体,组织发动各区县民政局、局属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集中开展包括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之一的年度宣传交流工作,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主题分别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社工让社区更美好”“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社工行千里、服务进万家”,每年为1周、覆盖全市的宣传普及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正逐步形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参与扶贫新格局。在全市建立扶贫工作机制基础上,为确保脱贫攻坚战略任务中民政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职责任务的落地落实,市民政局积极构建完善工作机制,打造民政参与扶贫新格局。一是建立领导机制。201512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成立重庆市民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通知》(渝民发〔2015107号),成立重庆市民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20185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市民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渝民〔201872号),将社会工作处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在工作机制上得到嵌入和理顺。20191月,市民政局再次印发《关于调整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渝民〔20191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助推扶贫列为八大任务之一,明确职责任务为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计划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为贫困人口提供生计发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机制20161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66号),提出动员和凝聚慈善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要求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之间的资源衔接机制,使社会组织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

(三)深化政策创制,加快参与扶贫制度设计。一是出台综合政策。2015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94号),对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作了进一步的制度设计。20159月,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580号),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增能赋权、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深入城乡社区,以贫困家庭为重点,为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为青壮年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生计发展等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和个人摆脱困境。201711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769号),大力开展社工扶贫,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服务的作用10条举措之一,要求加强贫困区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20189月,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0号),动员社工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关爱服务列为第六项任务,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201810月,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印发民政领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1831号),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要求继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暨深度贫困乡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选派一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深度贫困乡镇,扎根贫困村,针对当地困难群众、三留守人员等开展扶贫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一批面向贫困区县的示范村社会工作室(站)项目和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当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扶贫机制,提升服务对象自我脱贫、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175号),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出结合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多元化帮扶和服务。20191月,市民政局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渝民发〔20193号),实施社工专业力量帮扶列为八大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深入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暨深度贫困乡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针对深度贫困乡镇扶贫对象、困难家庭等开展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自我脱贫信心、提升自我脱贫能力。”“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选派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口帮扶10个贫困区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贫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增强其参与当地扶贫能力。”“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举办巴渝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发动社工专业力量开展帮扶行动,鼓励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二是印发专项政策。20179月,市民政局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合印发《转发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民〔2017177号),就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作用的指导原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作用的组织保障201712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下发《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民〔2017198号),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行动上迅速落实,充分发挥党政引领作用,围绕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大力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工作。”提出“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要强化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对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的具体职责作了明确界定。三是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3年以来,为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三区’计划”),市民政局每年均印发计划实施方案,如《重庆市2015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渝民发〔201543号)、《重庆市2016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渝民发〔201615号)、《重庆市2017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渝民发〔201732号)、《重庆市2018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渝民〔201845号)。在前3年印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通知的基础上,自2016年起,市民政局每年均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将扶贫社会工作服务作为重要资助范围列入,如《重庆市2016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渝民发〔201639号)、《2017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渝民发〔201727号)、《2018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渝民〔201895号)。为实施好以扶贫社会工作服务为内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市民政局先后印发《重庆市首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重庆市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民政部。

(四)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一是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得到保障。其一,在市级以上财政安排上。2018年,市级以上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其中,中央28亿元,比上年减少10.1%;市本级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落实18个深度贫困乡镇今后三年每年市级新增补助3.6亿元政策,筹集债券资金20.7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保持高强度投入态势,确保政府投入主体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二,在对区县转移支付上。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重点向贫困区县倾斜,增强贫困区县脱贫攻坚的财政保障能力。其三,在市级以上资金拨付时序上。着力提高资金分配效率,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确保收到1个月内、市级扶贫资金主要在上年提前下达,并采取切块的方式拨付到区县,让区县早知道、早准备、早实施脱贫项目。二是扶贫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数量增加。其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一方面,争三区计划项目。20132019年,我市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30万元,实三区计划项60个,覆盖万州、黔江、涪陵、南川、开州、武隆、城口、丰都、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原(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特别是2016年,我市共组成17个社会工作扶贫小分队,分赴16个重点贫困区县和涪陵区,按照八个一(扎根一批贫困村、关注一类重点人群、重点帮扶一批贫困户、实施一批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好一批社会工作室、培养一批脱贫攻坚骨干、培育一批社区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形成一套协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的要求,扎根贫困村,开展扶贫社会工作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争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牵手计划项目)。20172019年,我市共争取到2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牵手计划项目,其中:第一批项目自201712月开始到2020年结束,覆盖武隆、奉节、巫山(201812月开始调整为云阳)、石柱(201812月份开始调整为万州)、彭水5个区县;第二批项目自201812月开始到2020年结束,市内覆盖黔江、城口、丰都、秀山、酉阳5个区县,市外支持从江、黎平、正安、大方、三都等10个贵州省贫困县。其二、加大本市财政投入。自2014年起,市级层面构建起公共财政预算支持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截至目前,仅市民政局就利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和福彩公益金投入资金2950万元,在万州、黔江、开州、武隆、城口、丰都、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4个原(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84个。其三、区县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在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和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4159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民发〔2013145号),各区县也逐步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和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范围,万州、开州、丰都等原(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通过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和福彩公益金,支持实施了一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五)突出人才培养,打造扶贫专业队伍。我市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为抓手,大力推进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业教育。自1985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层面上举办社会工作方面专业教育、开启我市社会工作教育先河以来,目前我市已有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共10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其中: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7所本科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在校生总人数近1600人;重庆工商大学的“社会工作”、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社会工作”和相关专业“民政管理”专业被分别立项为本科特色专业、高职骨干专业进行建设,财政专项投入近300万元。通过“教育先行”,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大专、本科、硕士“三位一体”的社会工作学科体系,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培养了必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强化继续教育。一方面,建立分级培养机制。针对我市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的情况,自2008年起,我市便逐步建立从市级、区县、乡镇(街道)三个层面分别推进、各有侧重的分级培养机制。其中市级层面着眼于培养高端、精英人才,提高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总量和整体素质;区县层面重在形成市内区域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乡镇(街道)层面立足于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构建分类培训体系。针对我市社会工作基础薄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自2012年起,我市逐步构建形成了社工知识普及培训、考前公益培训、社会工作师高级研修培训、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培训、社会工作行政能力培训等5类培训在内的分类培训体系,其中普及培训造环境、考前培训扩队伍、高级研修提素质、骨干培训育英才、行政培训推发展。每类培训中,扶贫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和服务能力提升为必训内容。继续教育机制的建立与有效运作,确保了我市包括脱贫攻坚在内的各个领域社会工作者每年都能获得针对性强的系统专业培训,极大地提升了脱贫攻坚等各个领域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大本土扶贫专业人才培养。一方面,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增加本土持证扶贫专业力量。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举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1次、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5次,全市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15048人(社会工作师2202人、助理社会工作师6921人、社会工作员5925人),较2008年底增长近75倍,其中:14个原(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现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919人(社会工作师118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05人、社会工作员396人)。贫困区县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增长,有效地壮大了我市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规模。另一方面,通过三区计划项目培养本土扶贫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截至目前,共为全市贫困区县贫困村选派了368名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了174名本土扶贫社会工作者、扶持培育了66家本土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才和机构这两支力量已成为当地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专业力量。

(六)加强人才激励,提升扶贫专业人才职业地位。一是政策明确规定。其一,市级层面。2015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明确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选拔干部和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提高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引导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业主委员会。”201812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明确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对录(聘)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优先予以考虑。”“对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自愿长期留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地政府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事宜。”其二,区县层面。在市民政局鼓励支持下,目前共有29个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印发了激励政策,其余区县均出台了相应激励举措,有效提升了职业感。如:丰都(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7年脱贫)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大力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13244号),要求全县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凡45岁以下者,必须在3年内报考并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员资格证。石柱县民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石民发〔201736号),规定取得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资格证的社区(村级组织)领域工作人员和社会人士(不包括各类学校在校学生),由县民政局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1000元,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奖励2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奖励5000元。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我市从多个方面落实向基层倾斜的激励保障政策,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广大城乡社区特别是贫困村(社区)的激情与热情。如评选市级及以上层级各类人才时,将服务城乡社区特别是贫困区县村(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重要对象列入;向各级政协、群团组织推荐人才时积极举荐服务于广大城乡社区特别是贫困区县贫困村(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区县特别是贫困区县及时对现了激励政策或举措。目前,我市被评选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重庆市社会工作杰出人才以及其他荣誉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0%以上来自基层,70%以上具有扶贫社会工作服务、督导或管理经历。

(七)推进平台建设,夯实扶贫专业阵地。一是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为筑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城乡社区的服务阵地,我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社会工作室(站)3775个,其中渝中区、大渡口区、江津区等区县在全区推进。二是强化贫困区县扶贫阵地建设。我市在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的基础上,特别注重本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贫困村(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按照建设规范,每个社会工作室配备了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专业力量,制定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目前,社会工作室(站)已成为面向所在贫困村(社区)及周边贫困村(社区)开展扶贫济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阵地和“辐射源”,通过“全科+专科”服务形式,重点针对扶贫对象、“三留守”人员、困难家庭、其他特殊困境人群服务,收到了明显的服务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及时回应、满足贫困区县人民的服务需求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与党和政府的要求及贫困地区的需求相比,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参与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领会和吸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强化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进一步发挥政策制度的引领作用。督促区县认真落实《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民〔2017198号)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等系列重要文件,加强扶贫社会工作专业基层岗位开发、人才培养与激励保障工作。支持贫困区县继续出台或完善针对扎根城乡社区基层一线的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政策,提高其职业地位。

二是进一步壮大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继续鼓励各高校开设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扩大专业招生规模,并在本科一流专业、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双基地、高职产教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的遴选和建设工作中,继续倾斜支持相关专业建设。聚焦贫困区县,依托分级培养机制和分类培训体系,继续举办扶贫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加大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将社会工作知识和扶贫服务实践纳入全市扶贫系统干部培训中,引导扶贫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社会工作在扶贫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职业水平评价,继续举办考前公益培训,吸纳更多从事扶贫社会工作服务的从业人员参训;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这一有力的工作抓手,为贫困区县培养出更多符合要求的持证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确保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扎实、经验丰富、能够及时有效回应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求的专业队伍。

三是创新推进贫困区县扶贫社会工作专业平台建设。在现有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经验基础上,通过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探索按不同人口比例分别建设区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并按不同人口比例在区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开发设置不同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充足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确保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效果,对三级平台进行绩效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通过创新完善区县、乡镇、社区三级专业服务平台,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扶贫服务拥有更为扎实、更加顺畅的平台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您的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推进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助推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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