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加大我市社工队伍建设力度的提案》(第0803号)收悉。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通过加大我市社工队伍建设力度,有利于提高社区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和社会力量参与度,减少社区工作“行政化”、服务“碎片化”、信息“堡垒化”,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经与市教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要求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通过聚焦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人才培养和激励保障工作,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制度设计,注重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宏观引领。一是出台综合性政策。2012年,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组发〔2012〕4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每个城市社区拥有2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拥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2018年,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意见》(渝民发〔2018〕39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8〕42号)三个文件,对我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区社会组织规范与发展,基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快推进等作了较为全面的制度设计。二是出台专项政策。2015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对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组织领导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其中的人才培养、平台拓展、服务推进和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宣传机制等的建立进行了明确规定;印发《重庆市社会工作服务“411”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渝民〔2015〕101号),提出3-5年内,建设400个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100个社会工作服务示范机构、10个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工程实施,培育区县示范点,引领示范区县社会工作快速发展。2017年,出台《支持社会工作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社〔2017〕56号),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列为市级财政补助重点支持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市级财政补助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将社会工作纳入社区相关领域政策范围。将社区社会工作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城市品质提升、城乡社区协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社区减负增效、乡镇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政策制度范围,为社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四是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标准建设。完成《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规范》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基本规范》地标审核报批;成功争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和《社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列入民政部2018年标准制修订计划,有效推进全市社区社会工作标准化。五是区县加紧创制社区社会工作政策。各区县通过出台社区社会工作政策制度,积极推进本辖区社会工作发展,如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等皆出台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政策文件,通过“三社联动”加速社区社会工作融入式发展。
(二)突出人才培养,打造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以“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为抓手,以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贯穿专业教育到继续教育、一线社工到骨干社工的初、中、高级分层培训体系和市、区县、镇街三位一体的分级培养机制。一是专业教育先行,增加人才总量。自1985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层面上举办社会工作方面专业教育、开启我市社会工作教育先河以来,目前我市已有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共10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其中: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7所本科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在校生总人数近1600人;重庆工商大学的“社会工作”、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社会工作”和相关专业“民政管理”专业被分别立项为本科特色专业、高职骨干专业进行建设,财政专项投入近300万元;部分高校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社区社会工作研究方向,聚焦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通过“教育先行”,目前我市基本形成了大专、本科、硕士“三位一体”的社会工作学科体系,为我市社区治理服务工作开展培养了必需的专业人才。二是强化继续教育,提升人才整体素质。一方面,建立分级培养机制。针对我市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的情况,自2008年起,我市便逐步建立从市级、区县、乡镇(街道)三个层面分别推进、各有侧重的分级培养机制。其中市级层面着眼于培养高端、精英人才,提高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总量和整体素质;区县层面重在形成市内区域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乡镇(街道)层面立足于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构建分类培训体系。针对我市社会工作基础薄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自2012年起,我市逐步构建形成了社工知识普及培训、考前公益培训、社会工作师高级研修培训、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培训、社会工作行政能力培训等5类培训在内的分类培训体系,其中普及培训造环境、考前培训扩队伍、高级研修提素质、骨干培训育英才、行政培训推发展。继续教育机制的建立与有效运作,确保了我市各个领域的社会工作者每年都能获得针对性强的系统专业培训,极大提升了各个领域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通过考前公益培训、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社区社工骨干培训等系统培训,加大社区工作者掌握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知识与方法力度,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每年培训社区社会工作者10000余人次。三是深化专项人才培养,优化结构。在推进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城乡困难家庭等8大类人群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扶贫济困、慈善事业、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人口计生、犯罪预防、矫治帮教、禁毒戒毒、应急处置、纠纷调解、灾害救援等18大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培养专业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其一,大力培养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共为全市重点贫困区县贫困村选派了368名扶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了174名本土扶贫社会工作者。特别是2016年,我市共组成17个社会工作扶贫小分队,分赴16个重点贫困区县和涪陵区,按照“八个一”(扎根一批贫困村、关注一类重点人群、重点帮扶一批贫困户、实施一批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好一批社会工作室、培养一批脱贫攻坚骨干、培育一批社区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形成一套协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的要求,扎根贫困村,开展扶贫社会工作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其二,有序推进社区矫正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2015—2016年两年内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招录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社会工作者1028名,组建了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目前该支队伍在岗人员为1021人,离职率仅为0.68%。自2015年起,每年分四期对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提升队伍战斗力。四是开展对口交流与合作,吸纳先进经验。我市特别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期培养一批具有广阔视野、最新知识、能够解决复杂专业问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方面,引进来。自2012年起,我市在开展专业培训中,就有针对性地引进英美等国、港澳台地区和内地北京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武汉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名师,以及专业服务机构的资深社工前来重庆授课,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吸纳社会工作前沿理论知识和实务技巧来提升我市社会工作特别是社区社会工作治理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走出去。采取政府部门组织、委托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组团前往美国及港台地区学习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政策制度和实务技巧;同时,将社会工作骨干培训、社会工作师高级研修培训放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城市举办,由港澳台地区和内地省市包括承办地的专家名师授课并进行实地考察和机构实践,直接学习当地社会工作发展特别是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先进经验。截至2018年底,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55164人,已占全市常住人口(2018年底为3101.79万人)的1.78‰,远高于全国0.55‰的水平(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占比约2‰,达到该比例表明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文明程度越高,社会服务体系越完善。英国约为2‰、美国约2.8‰、我国香港地区约为5.7‰),其中65.5%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一线,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全市初步建成了一支数量适中、结构适合、素质适宜、布局适当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三)探索职业路径,加快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我市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四个通道,大力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扎实提升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水平。一是全面推进职业水平评价工作。2011年,出台《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11〕190号),率先创立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完善了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位一体”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畅通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晋升通道。2017年底,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已圆满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退出了职业水平评价体系。为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应试能力和职业水平,我市连续1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考前公益培训,班次覆盖所有区县,参训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4500人、5500人、8000余人、11000余人,重点培训城乡社区的报考人员。同时,指导区县积极出台针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激励政策,加快本辖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步伐,如江北区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江北委组发〔2017〕213号),明确规定“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原重庆市社会工作员(含原重庆市社区管理师、重庆市社区管理员)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300元、200元的职业资格补。”渝北区出台《关于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渝北民〔2015〕8号),建立了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质准入制度,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持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等。目前我市共有29个区县(含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印发了激励政策,其余区县全部出台了相关激励举措。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举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1次、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5次,全市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15048人,较2008年底增长近75倍,其中社会工作师2202人、助理社会工作师6921人、社会工作员5925人,全市有近75.5%的持证(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下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广大城乡社区开展治理服务工作,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已成为我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二是有序推进基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一方面,政策明确规定。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明确规定“街道(乡镇)社区事务、文化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根据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设置一定数量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城乡社区要建立社会工作室(站),力争2020年城市社区配备2名(含)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配备1名(含)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和监管场所要按照服务对象人数合理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禁毒和社区矫正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和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量要不低于岗位总数量的70%。其他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明确提出“街道和乡镇要在街道(乡镇)社会事务办、街道(乡镇)民政办(所)、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残疾人康复站、社区矫正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落实。按照“保障基层、稳定一线”的原则,我市重点开发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为广大社会工作者提供充足的就业平台。其一,加快推进岗位转化。以村(社区)换届为契机,通过社区减负、职能转变、结构优化和岗位调整,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专职社区干部向社工岗位转化,如渝中区通过社区岗位调整,在每个社区设置专职社工岗位2个,取得较好效果。其二,大力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要求,我市全面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每个社会工作室(站)配置2名专职社工,通过聘用本土社工、引进各类社会工作组织等形式,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已建成3775个,扩展到所有区县,部分区县如渝中区、巴南区已实现全覆盖。通过社区社会工作室(站)建设,将专业服务平台直接建在社区(村),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功能,实现了源头治理。三是积极推进服务社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随着《关于规范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意见》(渝民发〔2018〕39号)出台,我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入了快速发展和加强规范同步的阶段。通过在区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分别建设综合类和专业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平台举措,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和发展指导;同时通过项目倾斜、资金扶助和税费减免,快速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如通过实施“项目创新”计划,推动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与市创新创业基金会共同设立200万元专项子基金,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提供5万元一年期的无息贷款予以帮扶,2018年已公开遴选12家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作为首批帮扶对象,发放帮扶资金60万元;通过开展“山茶花”伙伴支持计划和成长导师计划,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型社会工作组织提供资金帮扶、导师辅导、项目指导,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自2010年成立第一家市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市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来,目前我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已达291家,近三年来年均增长24.12%,其中75.5%的机构扎根基层一线,为城乡社区提供专业服务,有效推进了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四是大力推进基层服务人才的激励保障工作。其一,政策明确要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明确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对录(聘)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优先予以考虑。”“对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自愿长期留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地政府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事宜。”《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明确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选拔干部和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提高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与职业吸引力,引导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业主委员会。”其二,加强激励保障政策的落实。我市从多个方面落实向基层倾斜的激励保障政策,如评选市级及以上层级各类人才时,将服务城乡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重要对象列入;向各级政协、群团组织推荐人才时积极举荐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些区县如渝北区等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作为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之一;江北区等29个区县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进行职业资格补贴等。目前,我市被评选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重庆市社会工作杰出人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0%以上来自基层,有效地激发了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自豪感。
(四)完善服务供给,形成社区社会工作本土化服务体系。一是通过减负增效,让渡服务空间。我市全面清理社区事务,编制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建立公共服务事务准入制度,使社区负担平均减少40%以上。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进服务供给方式。将社会工作服务和面向社区又未列入社区公共事务目录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委托社会组织承接,由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2012年以来,仅民政系统就实施市级及以上层面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近600个,覆盖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等众多群体。三是通过“全科+专科”服务形式,满足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一方面,普及“全科”服务。依托社区社会工作室为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家庭等,开展社区融入、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等常规性、普适性专业服务。该项服务满足了社区居民的一般性社工服务需求。另一方面,突出“专科”服务。对社区社会工作室难以有效解决的疑难问题或精细化服务需求,通过转介到专业社工机构接受服务。如冬青、民悦、仁怀等100余家民办社工机构分别承担了全市精神卫生、社区矫正、禁毒戒毒、灾害救援等专科服务。通过“全科+专科”服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居民群众服务需求得到逐步满足,“有困难,找社工”已逐渐成为居民群众共识。
(五)强化保障举措,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常态化发展。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其一,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自2011年起,市、区县两级逐渐形成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其二,形成较为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部分区县民政局如江津区民政局、南岸区民政局、开州区等获批单独设立社会工作科,荣昌区、武隆区民政局在相应科室加挂了社会工作科牌子,大渡口区民政局成立了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工作管理服务中心”,其他区县民政局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职能统一划归到基层政权业务科室,基本理顺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行政管理体系。其三,加强考核激励。要求各区县将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同时,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对区县民政局的年度考核,落实责任,促使各区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已逐步将社区社会工作建设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其中市财政每年统筹公共预算和福彩金安排4000万元左右,用于培养社会工作组织和专业人才。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如南岸区通过建立社区公益基金,汇聚各方资源,助推本辖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市已形成了财政资金为支撑、社会资金为补充的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加强氛围营造。一方面,通过普及培训提升思想认识。通过对区县民政局、镇街和社区“两委”负责人,连续多年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确保认识到位,积极营造区县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年度“巴渝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为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营造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市民政局以“巴渝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开展为契机,联合重庆日报、重庆卫视、华龙网、大渝网等主流媒体,组织发动各区县民政局、局属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集中开展年度宣传交流工作,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主题分别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社工让社区更美好”“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社工行千里、服务进万家”,每年为期1周、覆盖全市的宣传普及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要求相比,与国内先进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我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展还不够充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社工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领会和吸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加速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
一是进一步健全协调机构,统筹社区治理基本力量。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将原市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38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文件要求各区县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
据悉,中央层面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精神,也将成立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小组,并纳入中央政治局2019年工作要点。待中央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小组成立后,我们将相应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领导小组组织体系,规范领导小组工作职能职责,落实各个职能部门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工作责任和具体业务,形成权责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对尚未建立领导小组的区县,督促其健全完善议事协商机构;对已建立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好的,督促区县加强整改,规范职责,真正发挥领导小组对城乡社区建设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调整,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真正实现问题导向,确保民主协商和民意立项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继续鼓励各高校开设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扩大专业招生规模,并在本科一流专业、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双基地、高职产教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的遴选和建设工作中,继续倾斜支持相关专业建设。深化校地合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在人才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新的双进步。聚焦广大城乡社区,依托分级培养机制、分类培训体系及全国高级研修项目和市级研修项目,加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培训力度,确保培养一支能够及时有效回应社区服务需求的专业队伍,同时加大培训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力度,增强其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速社区工作者和社会组织人员“社工”化进程。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中人才激励保障要求,确保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的系列规定得到执行和落实。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人才培养选拔中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予以支持。
三是进一步夯实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抓好《关于规范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意见》(渝民发〔2018〕39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8〕42号)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得到规范发展,社区领域各类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得到有效开发,“三社联动”成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优势、完善社区服务供给体系的重要机制,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您的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