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景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综合救助的建议》(第1174号)收悉。经与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救助工作,近年来通过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精神科医师人才队伍建设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等措施,不断提升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救助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90家,38个区县设有精神专科医院或至少有一所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全市精神科执业医师(助理医师)1129名,达到3.69名/10万人。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分别下达精神卫生工作专项经费1010万元、8549万元,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队伍能力建设、健康教育宣传、患者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精神卫生人员培训等专项工作;在11个区县开展扩大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试点,惠及患者1.1万人。根据您的建议,下步我们将认真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市委政法委将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重庆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要求,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依法依规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同时,在2020年拟增13个区县开展扩大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试点,让更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保持稳定,防范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二、加大基本生活救助力度。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而影响家庭收入,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收入下降的享受低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时调整低保补差金额,提高保障水平。对享受低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要适当扣减务工成本。对其中生活出现重大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助。对遭遇急难型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根据急难情形,委托村(社区)先行救助,提供物质帮助或服务。
三、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目前,全市有7个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在区县仅有3个,存在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床位供不应求等问题,不能适应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争取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以及福彩公益金,持续加大对民政精神福利机构建设的投入,缓解区县民政精神福利机构床位供不应求的现状。一是坚持站在助推脱贫攻坚的高度推进精神卫生福利工作。把精神卫生福利纳入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大推进力度。二是集中力量抓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项目建设。在市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基础上,各级各地民政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了一批高质量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不断增强民政精神卫生服务“硬实力”。三是努力提升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救治“软实力”。通过专科和综合相结合、创新实施多样化的服务项目等推动措施,努力满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联 系 人: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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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