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莉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建议》(第077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问题分析准确,意见建议系统,对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关系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件大事。近年来,我市以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以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养老服务质量实现了大提升大转变。
一、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情况
(一)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政策体系。修订施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6号),将工作重点放在养老机构规划建设、质量管理、监管机制上,促进养老服务品质化发展;出台《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体会到“养老就在身边”的获得感;印发《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实施方案》(渝民〔2019〕114号),开展城市社区养老“三助”(助餐、助浴、助医)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的照顾服务,开展农村敬老院“三改”(热水供应系统、老人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进行改造),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2019〕113号),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强化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整治,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制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明确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改善养老服务质量。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政策红利正在进一步释放。
(二)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民政部等部委统一安排部署,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2017年起已连续开展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清隐患、防风险、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根据民政部提取的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显示,2018年底,我市有587家养老机构存在1346个重大风险隐患,截至2019年底,我市养老机构实现重大风险隐患清零,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合格率达100%。
(三)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星级”“叶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2019年10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星”“叶”级的8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评定,评出五星级养老机构3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3家、五叶级养老机构3家、四叶级养老机构5家。
(四)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为准确掌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底数,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2019年2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了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评估结果显示,65%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通过评估,找准了制约养老服务质量的瓶颈问题,为实现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大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素质。2019年市级共举办养老护理员、全市农村敬老院院长、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示范培训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培训班、全市养老机构标准化和风险防控等养老服务相关培训9期,培训1094人;9月17日至20日,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举办了“巴渝工匠”杯重庆市首届养老护理技能大赛。10月25日至28日,我市代表队在参加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竞赛中斩获佳绩。上述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市养老护理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六)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督促指导区县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决定,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切实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出台文件明确市、区县相关部门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中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管理督查体系、入院人员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安全管理通报、安全生产奖惩等制度。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督导,对照《养老服务检查大指南》中的30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抽查养老机构落实情况。这些举措,确保了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二、关于代表指出的问题
简代表,正如您所言,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还存在“养老院护工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养老机构软硬件不到位;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是制约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瓶颈。我们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因体制机制和社会认知度的缺失,导致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差、劳动强度大、工作风险高,养老护理员招人留人用人难问题凸显,养老护理员特别是低层次养老机构的护理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素养不高的现象确实存在。二是养老是一个投资大、见效慢、盈利小的重资产行业,养老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建设,重硬件建设、轻软件投入,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部分养老机构硬件设施配备不足,软件服务跟不上。三是养老机构监管涉及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建设、自然规划、消防救援、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目前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养老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三、关于代表所提建议
(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的建议。针对养老机构监管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市将推动建立市级联合督查、区县联合普查、养老机构自查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形成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强大合力。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年抽查部分养老机构,归集公示养老机构备案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提高监管效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根据个体需求,在不侵害其他人隐私、养老机构与老年人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可以安装自主式远程监控,畅通养老机构管理监督渠道。
(二)关于限制养老护理员招聘年龄的建议。考虑到养老护理员缺口大、招人难、流失多,2019年,国家在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时未限制养老护理员的从业年龄,要求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空间感和形体知觉能力较强,视觉、听觉正常,四肢灵活,动作协调的人员,就可以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限制新招护理员年龄,不符合国家要求。下一步,我局会督促区县加强指导,引导养老机构在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挑选文化程度高、年龄适中的应聘者,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能力素质。
(三)关于提高养老护理员配比的建议。目前,国家和市级层面都没有强制要求养老护理员配比。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督促指导养老机构严格入院流程,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科学界定入住老年人护理等级和服务工作量,按照不同护理等级提高护理配比,最大限度减轻护理员工作负担,保证养老服务质量。
(四)关于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素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依据《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适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评价或专项职业能力鉴定,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业务知识,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素养。
(五)关于关爱养老护理员生活的建议。我们将在去年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评选“最美护理员”“十大孝星”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探索建立入职补贴、岗位津贴、职业年金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吸纳更多青年才俊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适时评选“最美护理员”“十佳养老机构”,宣扬他们的事迹,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六)关于加大对不达标养老机构处罚力度的建议。我市在2018年、2019年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强力排查隐患问题,采取列清单、建台账、销账号方式,责令90多家不达标的养老机构停业或注销,通过联合整治,养老机构54个基础性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养老护理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存在歧视、侮辱、虐待及其他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将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证件执照、行政处罚等有力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七)关于增加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议。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要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强调要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在国家层面要求养老服务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养老服务消费的大背景下,再增加公办养老机构几乎不可能。从我市的情况看,全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1550所(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约为55%,还未达到国家考核标准,逐渐减少公办养老机构是大势所趋。当然,我们在发展养老产业的同时,会继续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功能,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力度,不断升级改善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让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到2022年底,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 系 人:倪伟
联系电话:8918832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