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长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相关人才培养 提升失能老人护理能力的建议》(第0074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原则,把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从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不断适应和满足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我市加快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推动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爱岗敬业、质量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目前,全市分布在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的养老护理员大约8000名,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的约有2500人,约占现有养老护理员总数三分之一。
一、关于“推进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多层次学历教育,做大人才增量”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市已设置与养老护理相关的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点2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点6个。全市已有6所高等院校开展本、专科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其中重庆医科大学开设有护理、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等本科专业,在校生总数为3367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9所高职院校开设有护理、康复治疗技术、预防医学、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康复工程技术等相关高职专业点25个,在校生总数12938人。中职学校开设有护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4个相关专业38个专业点,在校生2.8万人。
(一)加快推进专业学科建设。引导和支持大、中专院校围绕社会对养老服务领域专门人才的需求,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进一步明确设置标准、培养目标和内容,加快开发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同时为吸引青年人才报考、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对中职学校学生免收学费,由财政资金按照生均2000元给学校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安排补助生活费、免住宿费,此外,按照学生人数对中职学校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公办中职学校1500元/生/年,民办中职500元/生/年;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可以全部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还给予生活费资助,各学校还实施减免学费、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财政对公办高职学校实施生均拨款政策,不低于1.2万元/年,对民办高职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助,每生每年1300-1700元。
(二)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各高校院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开展技术产品研发。依托国家发改委项目——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以职业和就业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线,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实习实训、科研服务、协同创新、国际交流等多板块并行发展,着力打造“四个中心”(即实训中心、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建设具有鲜明区域性、行业性特色的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建成后的实训中心拟于2020年投入使用,届时可以为养老产业相关专业3000余名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年均可培训社会养老产业人员万余人。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涉老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在新专业设置指南上将涉老相关专业列为鼓励设置专业。二是加大对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学位的支持力度,引导高校逐步扩大培养规模,着力培养养老医疗、护理、保健和管理类人才。三是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开设涉老服务的相关专业。四是指导高校根据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借鉴国际经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实践和实训的教学环节,调整课程结构,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规范教学。五是加强招生宣传,鼓励更多学生报考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同时指导高校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职业态度的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认同感。六是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定向培养机制。
二、关于“鼓励毕业生到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工作,做优人才变量”的建议
正如董代表您在建议中所提及,养老护理培训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加之工作强度大、脏、薪资待遇低、社会偏见等原因使得护理人员流动性较大。我们也正在努力,希望通过各级各类媒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加大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认同和支持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鼓励劳动者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对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按照规定给予入职补贴;对长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和教育等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就业保障。一是构建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提升的市场化机制。依照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试行)的服务内容,对工作量进行量化,逐步建立与标准工时对应的市场化收费机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手段,稳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加强“培训+职业规划”的政策设计,以培训的途径在提高护理员专业护理技能的同时做好护理员的职业规划,使护理员明确其职业前景,提升职业归属感。三是继续开展“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吸引更多的人、更广泛的群体关心关注养老从业人员,增强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认同度。
三、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岗位培训,做强人才存量”的建议
市民政局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的教育培训,将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教育作为养老服务质量的基础保障,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通力合作,从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培养、职业院校教育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养老护理培训。
(一)加大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市、区、机构三级不同内容、不同层级的养老护理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能力素质。近两年,市级层面共举办了七期养老护理员培训、全市农村敬老院院长培训、全市城镇福利机构负责人培训、全市养老机构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培训等,共培训了1836人,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养老护理队伍服务能力;各区县按照自身需求组织养老服务相关培训,培训辖区内养老服务相关人员6840人;要求各养老机构对新入职的养老护理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为一周,通过各种养老服务培训,使全市为老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此外,我们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新加坡、丹麦签订了养老培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重庆市养老服务业培养中高端人才,委托重医附一院举办了2018中国·重庆医养结合研讨会暨安宁疗护实训班,委托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举办了中德养老护理培训引智项目研讨班,开阔了重庆养老人的国际视野。
(二)加强养老护理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按照发布的《重庆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将照料老年人列为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成本核定为650元,并按培训成本的120%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补贴管理的通知》中,对愿意从事照料老年人等职业(工种)的重庆籍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支持参加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做好养老护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7年9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养老护理员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为满足养老护理行业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市人社局组织开发了照料老年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依托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各区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对合格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019年,全市2029人通过鉴定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规定对“五类人员”给予鉴定费补贴(140元/人)。
董代表,营造全社会敬老孝老爱老助老、关心关注养老护理的氛围,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可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探索养老护理职业发展体系,完善分别涵盖和衔接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内容的养老护理员鉴定评价工作,做到岗位边界清晰、岗位能力明确,明确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的职业发展路径,探索技能考核、业绩评审、考评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推动养老护理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构建养老护理人员工资待遇提升的市场化机制,依照服务内容,对工作进行量化,逐步建立与标准工时对应的市场化收费机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手段,稳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加大养老行业工作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养老机构形象,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转变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业的偏见,增强养老护理员维护荣誉、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加强老龄化市情教育,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教育,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让全社会摒弃职业贵贱之分的观念,增强社会公众对养老护理员职业的认同感。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养老护理员规范上岗及养老护理员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开展“最美护理员”评比表彰活动,让全社会了解养老护理工作既是一项集养老知识与护理技能于一体的技术工作,更是一份集传承孝道与弘扬美德于一身的高尚职业,增强养老护理员的归属感,形成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支持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阮军
联系电话:89188202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