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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0〕21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0-12-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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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秉洪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008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教委、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或一方外出另外一方因患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未满16周岁,无法与父母共同正常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

(一)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分析

截至2020年3月,我市近1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确认书)签订率100%,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现象基本消除。

从区域分布看,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分布在除主城区外的农村人口较多的地区,主城九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283人,占1.8%;其余地区共176493人,占98.17%。

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10088人、134129人和35559人,各占5.6%、74.6%和19.8%。

从生活状况看,农村留守儿童中接受政府救助的有13836人次;身体残疾的有1046人,占0.58%;患病的有123人,占0.006%。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一是2016年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我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牵头,29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并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

三是我市已建成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实施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季度更新工作机制,摸排基础信息组成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成员、教育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情况等信息。

四是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工作网络。村(居)民委员会配备1名“儿童主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使每名农村留守儿童能够就近得到关爱保护。

五是我市已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内容。按照《重庆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规定》,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县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三)逐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校内阵地建设

一是构建校内关爱帮扶体系,健全普查登记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建立了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给予必要的关心支持。

二是扩大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全市65%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心理健康老师,主要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培训、团体心理辅导等服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普及“亲情电话”“视频聊天室”。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332所、校外托管机构1292个。

三是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机制。整合12355心理服务热线、市精神卫生中心、“莎姐工作室”等市级平台资源,建立了以学校为主阵地的中小学心理援助通道和危机干预机制,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四)逐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校外建设

一是引入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点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4000余个,覆盖41个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关爱留守儿童被纳入社区工作室工作定位之一;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倾斜、资金扶持、培训管理等方式,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目前全市有近300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3000余名专业社工、上千个志愿服务组织(团体)、数万名志愿者积极参与青少年心理问题干预工作。近三年来,市民政局共立项实施涉及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0余个,涉及近200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

二是推行结对帮扶,做实日常关爱。市妇联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征集“爱心家庭”“爱心父母”,与监护不力的留守儿童结对,加强日常关爱;夯实活动阵地,开展“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建设儿童之家10503个,将儿童之家建设为儿童喜爱的快乐成长乐园;12338妇女维权热线增开“女童悄悄话”板块,由心理咨询师、律师全年全天值守,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开设心理咨询师,聘请心理咨询师提供一对一面询服务。联合组建39支“莎姐”志愿者队伍,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学校开展心理巡讲,切实帮助留守儿童疏导心理难题,缓解焦虑情绪,筑牢心理“防线”。

(五)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教水平

不断强化家庭监护主责意识,提升家庭监护质量,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深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民政部门印发“两单两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范本)》),指导各地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明晰自身职责,自觉落实监护责任,2017年至今已印发“两单两书”40余万份。教育部门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及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提升其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妇联组织推动《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促进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了家庭教育协调推进机制。

二、下一步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力量,引导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关爱类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调查评估、随访帮扶、监护指导、心理干预等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关爱保护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配备,将心理健康教师观纳入各级教师培训,对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心理关爱教育能力;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工作,将心理教育纳入培训教程,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心理关爱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用工企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大且农村务工人员高度集中,探索出台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文件,对提升企业职工责任,增强企业凝聚力,履行企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教育引导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更好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四)进一步推动农民工返乡就业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以及用工岗位信息,从根源上减少留守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宣传工作

加强媒体平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的宣传,广而告之发现报告义务,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培训,重点突出春节、暑假、寒假等重点时段宣传,提升家长与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不断强化父母对子女的主体责任,让全社会认识到家长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着的不可替代的角色,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拉近外出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距离,完善留守儿童家庭支持体系,从根本上降低留守儿童越轨行为发生几率。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人:王群

联系电话:1778239397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