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长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建议》(第0077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作用,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逐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运行不断规范,养老产业前景可期。
一、抓制度设计,出台养老服务优惠政策
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提出养老服务设施要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各区县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养老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或使用的用地)的要求,编制本区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各类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自主定价;人才培养、投资融资、责任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政策;《重庆市主城区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将社区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纳入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并配置,与开发地块一并建设。二是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明确要求要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投资准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手续,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三是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扶持发展举措,包括:养老机构收入免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按照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用水、用电、用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
二、抓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在“千百工程”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计划新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700个,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打造设施、信息、监管、政策和服务“五位一体”的全覆盖养老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养老服务全覆盖,到2022年基本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和《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要求,新建社区按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且面积应达到750平方米以上,老旧社区应参照新建设施面积标准,利用闲置资源,采取购买、置换、租赁、转换等方式予以配建。达到“五个一”(一批设施设备、一支服务队伍、一套服务标准、一个信息平台、一批服务项目)基本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乐、日间照料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抓资金投入,加大养老服务扶持力度
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激励民营养老产业发展,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按照床位数给予建设补贴(2018年租赁5000元/张床位、自建10000元/张床位),区县还实施了运营补贴政策(目前按护理程度补贴50元/人~400元/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资金以区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3年予以适当补助,对新增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平均每个给予20万元补助,对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平均每个给予200万元补助。凡符合条件、开展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在运营中享受与养老机构同等的税费、水电气价格等优惠扶持政策。“十二五”以来,共投入近14亿元,对2849个农村幸福院给予项目建设资助,共投入7.2亿元,对821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补助。
四、开展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提升城市养老服务能力
2019年4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47号),将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纳入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11月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14号),明确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包括城市社区养老“三助”和农村敬老院“三改”行动。城市“三助”行动即助餐、助浴、助医,在渝中、沙坪坝、九龙坡、渝北、铜梁等5个区试点推行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照顾服务,失能特困人员和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次享受3元助餐补助。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助餐服务站点115个、开展助餐服务113966人次。渝中区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开展社区养老助餐助浴的通知》,对辖区内特困、低保、建档困难家庭的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和助浴服务,累计助餐服务14400人次、助浴服务144人次。渝北区印发《助餐试点工作方案》,依托已建成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对试点区域60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提供10元餐标的老年人普惠套餐,并对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天给予8元用餐补贴和2元送餐补贴。
虽然我市在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未充分发挥,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几乎未开展日间照料或老年助餐服务,多数成为茶馆及娱乐之地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推进实施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发挥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助餐服务功能,引入辖区内餐饮连锁企业、配送企业或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等便捷服务。2020年,坚持适度保障、逐步推广的原则,拟实施老年助餐工程,依托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300个老年社区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便捷化高品质老年营养餐。探索“物管+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物业管理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中央厨房和餐饮快递设施,推行助餐到家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难题,力争新增居家送餐服务的站点达到1000家。建立助餐补助政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给予助餐补贴。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推进落实: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发挥政府兜底保障、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结合试点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办法》,规范餐费标准、助餐补贴、助餐机构资质等。优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经营许可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
二是鼓励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保障作用,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助餐服务应用程序(APP),实现网上点餐、手机点餐、电话点餐等多种方式助餐。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将社区食堂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的重点监管对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董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建设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为核心,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重点,以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策、突出重点、聚焦难点、补齐短板,加快形成政府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保障有力,市场多样化需求供给充分的良好格局。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个人及其家庭共同推进老年配餐服务的合作机制,探索“中央厨房”、“中转配送”、“社区就餐、送餐、助餐”等符合试点地区实际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阮军
联系电话:89188202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