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全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城乡居民养老公益事业的建议》(第053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关注和积极支持。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养老服务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采取了多项举措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一是在工作上要求。敏尔书记先后10余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等多个场合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部署,强调“重庆养老服务要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多管齐下,进一步补齐资源短板,增加优质供给,促进养老服务国际化、品质化发展”“要将养老作为新的增长点,搞好养老新业态”。良智市长先后2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养老服务工作,提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并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常务会督查内容,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建立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定期研究养老服务发展举措。二是在政策上引领。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大量包括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养老服务等惠老民生政策文件和政策法规。具体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等20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三是在资源上整合。以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为抓手,应用大数据分析支撑科学决策,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服务资源配置,促进智慧养老绿色发展。以绿色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智慧养老领域基础数据标准研究,打造可以兼容、能够共享的智慧云平台和通用技术标准,整合共享户籍、医疗、社保等信息资源,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汇聚强大养老服务工作合力。四是在氛围上营造。近几年,我市相继开展了孝老敬老典型活动、敬老月活动、普法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尽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连续举办十四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2019年老博会以“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 享老之都”为主题,立足西部、辐射全国、面向全球,总展面积达3万平米,组织邀请到新加坡、日本、美国等9国,北京、上海、浙江等17个省市以及重庆市内29个区县组团,逾700家企业参展;同时举办了养老服务智库专家首届年会、养老先锋国际论坛、养老思想者大会、十大孝星评选和颁奖、“精彩人生”才艺大赛、院士专家讲健康等30余场配套活动。展会期间,参观人数达32.6万人次,累计成交金额4357万元;重大项目签约23项,签约金额达375亿元。
这些政策举措对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繁荣养老服务市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由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欠账多,基础弱,养老服务业发展任重道远。曹代表所提及的几点建议,既中肯也实用,将成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一、关于“加大城市养老事业的投资力度,支持建设养老院所和公寓”的建议。2019年,市级财政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约2274.5万元,支持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投入2.656亿元,各区县给予运营补助约3000万元,进一步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对高龄失能老年人补助资金达1.5亿元,发放高龄津贴约1.5亿元,对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补贴约6亿元,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养老服务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从今年起,市、区县要分别将不低于60%、80%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市残联要将提取的市级福彩公益金中不低于60%的资金用于失能老年人照料中心建设。推进设施全覆盖,力争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2022年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加大政府投入,提档升级乡镇敬老院200所,新(改)建区县福利机构10家、养老床位1.2万张;促进医养结合,每个区县至少建设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提升社区居家医养服务能力。培育多元供给,编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老年人用品产品、+金融、+餐饮、+物业等服务,发展医疗康复服务、智能化产品、康养小镇等新业态,启动7个康养小镇建设,筹办老年用品互联网交易中心,引进2家国内知名老年智能护理用品企业落户重庆国际生物城。
二、关于“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和管理”的建议。一是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标养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督导全市养老机构达标升级。支持开展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打造农村区域性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机构,增强敬老院的康复护理功能,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品质。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公办福利机构67家,乡镇敬老院892家,公办保障性床位近8万张,公办养老机构质量达标率100%。二是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定体系和养老机构运营质量专项“金叶”双评价体系。出台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拟草了《养老机构介助老人服务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三是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为665家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成立市、区县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健全养老服务安全监管体系,推行机构安全“日排查、月抽查、季通报”制度,以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规范养老机构收取押金、保证金等金融行为,要求养老机构收取的押金、保证金不得超过月均费用的6倍,监测养老机构经营状况,对存在金融债务风险的养老机构,及时预警并妥善安置入住老年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社区养老建设和服务标准,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质量标准,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质量提升,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逐一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整改提升;吸引新加坡宜康集团等国际化、品质化养老企业入驻重庆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健全监管机制,加快建设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和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监管巡查,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三、关于“加大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引导更多护理人才从事养老服务”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积极支持养老护理人才的培养。一是鼓励高校设置老年护理和老年社工专业,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人才培养,目前,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大专院校6所,中职学校38个,在校学生约4万人。二是加强老年社工人才培养,通过“专业社工培育+专业培训培养”等方式,加强老年社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素质提升,注重老年社会氛围营造,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参与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参与养老服务的社工队伍达130余家,老年社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已超1.2万人。三是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和评选“最美护理员”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让更多的人重塑对养老护理工作的价值观。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引导更多养老护理员从事养老服务。大力实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建强专业队伍,力争到2022年培训2000名中层管理人员、20000名一线养老护理员。完善人才岗位津贴、社保补助和入职补贴等措施,培育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
四、关于“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为解决老年人活动场所,让老年人能够动起来、乐起来,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土房管局完成《主城区社会福利和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在主城区规划1100余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并要求新建城区按照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配建设施,主城区外各区县按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规划布局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难、用地难的问题;积极编制《主城区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等专业规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布局,且综合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750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937个,其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849个,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934个,进一步拓展了养老服务功能,丰富了老年人的活动内容,拓展了老年人的活动场所。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的原则,推进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按照《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督促各区县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养老用地的要求,编制本区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新建居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配套建设未达标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对养老设施未达标的城市老旧小区,区县要通过购置、租赁和国有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防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把具备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支持其接受委托,依法为特殊老年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让老年人有场地活动,有组织关心。
五、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建议。一是降低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变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二是制定扶持政策清单,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出台了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张床位500—4800元/月的运营补贴;制定税费减免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等文件从增值税、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制定了清晰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可申请享受,竭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近两年,全市新增12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下一步,我们坚持以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升供给品质为指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不断探索“政社联动保供给、连锁运营保质效”的社会化可持续运营模式。放宽市场准入,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将养老机构准入表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并按照属地原则将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在到区县,以便养老机构就近办理手续。加强运营保障,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基准地价,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降低养老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激发养老服务兴业热情;在大渡口、巴南、垫江、石柱4个区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全市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减轻养老机构赔付压力,防范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加强运营扶持,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市级财政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的建设补助,区县给予5—15万元的运营补助。扩大社会供给,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整合闲置社会资源,将企业废弃厂房、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商业闲置用房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100家、新增床位1.8万张。
此复函已经我局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卢应杰
联系电话:88563090
邮编: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