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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0-02597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 第04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0〕22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 第04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0-12-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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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长明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乡镇农村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建议》(第0496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0年4月,我市现有农村敬老院766家,占全市养老机构的50%。其中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的28家,登记为工商企业法人的1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341家,未进行法人登记的396家。经调查分析,农村敬老院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部分敬老院因无法提供场所使用权证明(无房产证),达不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条件;二是部分区县事业单位法人编制已满,在事业编制总体控制的背景下,造成其无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三是部分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限,担心无法承担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及津贴,不愿主动推动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乡镇农村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全国普遍性的问题。为解决此问题,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83号),明确规定了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要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等法规政策,及时向编制部门提出法人登记申请,依法取得法人资格。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要求我市积极整改农村敬老院未作事业法人登记的问题,切实解决农村敬老院合法地位,确保农村敬老院合法合规,安全平稳运行。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组建班子,专门研究解决敬老院法人登记问题。一是与市编办协调。先后3次与市编办沟通协调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问题,会同市编办登记局研究分析未进行法人登记敬老院的瓶颈和障碍,提出初步解决方案。二是与登记区县交流。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对已进行敬老院法人登记的铜梁、垫江等区县进行经验提炼和措施分析,总结推广解决法人登记问题的可行性模式。三是向民政部请示汇报。及时将我市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情况向民政部请示汇报,寻求民政部支持帮助,并按照民政部养老司综合处的指导,向云南省、湖南省等地学习取经,提炼了一些切实可行且快速解决敬老院法人登记问题的好经验、好办法。

余代表,正如您所说,乡镇农村敬老院不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将导致乡镇敬老院在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过程中无法独立承担安全管理、合同服务、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民事责任,同时也无法建立专业稳定的农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影响供养服务功能的发挥和水平的提高,还面临着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您提出的乡镇农村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促进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经征询市委编办,市委编办明确答复根据中央关于“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将乡镇农村敬老院等纳入事业单位保障存在难度。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开展调研工作,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清单的整改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局督查重点内容,全面督导区县落实敬老院法人登记问题,推动采取“登记不增编,由乡镇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兼任敬老院法人代表”“挂靠乡镇事业单位登记”等方式,落实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对实在无法办理登记的情况,推广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将暂不具备独立登记法人资格的机构作为分院,由具备法人身份的供养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保证农村敬老院能独立运营,独自承担安全等相关民事责任。

您提出的护理员及炊事员等其他管护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的建议,很有前瞻性,符合工作实际,对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大转变有巨大的助推作用。按照民政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相关要求,我局正会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需要,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以解决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服务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为符合条件的供养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杨静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89188327   15002334459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