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重庆市委: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的建议》(第0090号提案)收悉。我们认为贵委提出的建议很好,村民议事协商是村民实现基本政治权力,深化自治实践的重要形式,通过丰富村民协商形式能有效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从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经与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相关精神,指导村委会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扩大农村居民参与途径,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根本要求,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全面开展协商工作,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文件精神,我局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社区协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城乡社区协商内容、参与主体、协商形式和协商程序,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组织工作组按季分片对区县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先后出台《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城乡社区协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协商议事平台参与社区治理,提升治理能力。
(二)完善协商制度,推动城乡协商创新实践。南岸区全面推行“三事分流”制度(“大事”指政府管理事项及公共服务,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指居民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通过开展社区协商解决;“私事”是居民个人事务,协助居民寻求市场服务),建立协商民主机制,让居民充分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去。大渡口区建立“一委三会”制度(“一委”指村委会,“三会”指由村委会负责召集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强化了协商制度建设。巴南区出台了《城乡社区协商操作规程》,明确了协商基本程序,规范了议事规程。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制定出台《关于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导区县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运用到城乡社区治理实践。
(三)丰富协商形式,建立议事平台,开展示范培育。在全面开展协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指导区县选取经济条件较好、民主氛围较浓的2—3个村(社区)开展社区协商示范培育,全市共确定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培育点109个。渝北区投入1430万元打造17个社区阵地建设,长寿区投入225万元用于社区开展“三事分流”推广补助资金,石柱县投入160万元用于2个市级、10个县级城乡治理示范点的建设,两江新区年内建成投用社会组织礼嘉孵化基地,共解决群众反映问题58万余件,化解群众矛盾23万余件。同时,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纳入市级和谐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指标,激励区县创新实践。渝中区嘉西村社区探索成立居民自治议事会,积极开展社区协商实践活动,先后解决了社区居民自助式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等问题。开州区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中探索总结出了“五事工作法”(群众说事、干部问事、集中议事、合力办事、民主评事),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合川区三庙镇七间社区建立“逢十协商日”制度,协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有争议的问题。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建立了“百姓管家”“百姓会客厅”等协商平台,有效保障了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
(四)完善法律法规,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我局修订完善了《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建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涉证事项清单等四张工作清单,不断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促进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基础。2019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转发了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6925个内容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的村规民约全面进行了修订完善,社区治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加大部门联动,基层政法部门、司法部门、基层派出所等均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推动社区民警进村(居)两委,为村民议事提供法律咨询,推进人民调解员、律师进驻派出所制度,引导村民依法自治。
(五)强化成果运用,促进利益主体互惠共赢。将协商贯通城乡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始终,强化协商成果运用,促进各方协同合作,实现社区共同利益。同时,加强协商成果的监督和反馈,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指导区县将监督委员会纳入协商主体,并用好社区网站、QQ群、微信群等,拓展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完善网络信息收集处理机制,确保协商成果落到实处。2016年开展的全市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我们坚持协商在前、选举在后,特别是在决议选举方案、确定候选人等关键环节,实现充分酝酿协商,从而保障整个换届工作依法平稳有序,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比上届下降61.3%,20个区县实现“零信访”。南岸区土庙子社区自2011年以来4次拆迁进场4次被迫撤退,通过实施自治式搬迁,组织群众自发成立搬迁改造工作组,与政府拆迁部门共同协商,2个月完成拆迁签约95%,而且实现了“零上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要求相比较,与国内先进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较,我市乡村基层治理发展还不够充分,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领会和吸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
(一)深化村民自治,切实提高村民参与议事协商热情。一是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社会公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协商的价值取向和规则制度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社区协商理念,引导群众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树立公共责任意识,引导城乡居民通过协商来表达利益诉求、化解利益矛盾、增进社会共识。二是推进村级协商实践。指导区县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特点,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实行协商事项清单管理。将村庄建设整治、农田水利改造、土地经营承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资”管理和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纳入村级协商内容,进一步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把城乡社区协商纳入对基层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基层干部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广泛开展社区协商实践,通过民主实践提升村民民主参与能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广“三事分流”。以“自治、共治、法治”为目标,指导区县进一步强化“三事分流”在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实践运用,不断完善“三事分流”工作机制,通过“三事分流”推进“三事分责”,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村(居)民群众个人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身份和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协商清单,不断细化大事小事私事的具体内容,厘清“三事”界限,不断扩大协商范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矛盾化解机制,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大力培育“自立、互助、公益”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待中央《关于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制度,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为议事平台的搭建提供场所,夯实阵地基础。二是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村(居)小组活动室、社会组织活动室、楼院微协商平台等功能用房,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为村民开展协商议事提供场所保障。三是在全面建立“一约三会”的基础上,引导群众广泛组建协商议事平台,组织协商事宜开展。四是推进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目前,由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牵头,按照“大数据+大平台”的思路,积极推进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整合综治信息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养老服务等多项功能,力争实现基层事务公开化、基层监督执纪网络化,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强化自治与法治结合。一是抓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落实,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加强选举程序监督,切实保障居民的民主选举权利,为明年的换届选举做好准备。二是继续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组织实施,引导和培育村(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将其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三是进一步推动社区民警进村(居)两委,为群众提供切实的公共服务,以此筑牢治安基础。推进人民调解员、律师进驻派出所制度,为村民议事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引导村民依法自治。四是邀请新乡贤、评理员、评议员等参加需听证的案件,通过参与办案件,宣扬法治思维。结合实际情况,人民检察院拟设立便民举报渠道,鼓励村民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为村民议事保驾护航。
(五)总结宣传经验做法,推动协商结果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推进,加深创新管理的认识,加快优化服务的速度,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受不受益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二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实践,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城乡社区协商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各地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完善测评机制,公开村、社区协商民主的相关信息,对议事协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调查,获取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对做出的决策进行跟踪和监督,保证村、社区协商民主的实践,使之得到民众的接受和认可。
再次感谢贵委对乡村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你们的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推进乡村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乡村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杨明凤
联系电话:89188250 13647676104
邮编: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