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社区减负增效的建议》(第0468号提案)收悉。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减轻社区行政负担,让社区回归服务群众,是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是对以往社区公共行政冗杂烦琐、效率低下的一种改革探索,更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经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减负的改革要求,积极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推进社区回归服务本位,建好连接“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桥梁。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涉证事项清单等四张工作清单,从源头上厘清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自治组织总体减负40%以上。2019年,我局会同市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在全市开展了社区减负增效专项督查。从实地督查和第三方调查情况看,我市社区减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社区负担过重尚未全面改善。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社区减负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强化责任约束机制,推动清单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取得实效,市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拟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围绕严格落实“四张清单”、清理社区机构挂牌、精简社区会议台账、规范社区考核评比、规范村(居)规民约、搭建完善协商平台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修订政策文件、调整工作职能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夯实监管责任,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在人员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同时,我们将指导各地建立社区减负工作投诉反馈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将落实社区减负增效相关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内容,对违反规定随意增加自治组织工作事项、落实减负工作不到位的,经查证属实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整合社区共建资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我市正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领导机制建设,通过规范领导小组运行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加大社区治理的统筹力度。今年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编制城乡社区服务“十四五”规划,整合社区共建资源,规范社区服务功能,构建以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和社区“三级服务中心”为主体,各类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等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机构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为补充的“3+N”社区服务机构体系,统筹开展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提升村级服务功能。中央正在推进出台《关于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待中央文件出台后,我市将抓紧制定关于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实施意见,健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目录,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制度,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三是推进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目前,由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牵头,按照“大数据+大平台”的思路,积极推进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整合综治信息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养老服务等多项功能,建成覆盖全市社区的一体化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一个平台、多个出口”,大力促进信息融通共享,简化社区工作流程,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三、 推行“三事分流”机制,构建社区共治格局
2019年5月,我市在南岸区召开社区治理现场培训班,向全市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并将推进“三事分流”作为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标,督促各区县党委、政府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区县开展市级示范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三事分流”在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实践运用,通过“三事分流”推进“三事分责”,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村(居)民群众个人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身份和职责,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同时,为拓展社区治理的实践渠道和空间,搭建社区治理创新平台,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我市正推动成立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基金会,着力建立以财政补助为主导,社会资金为补充的社区治理筹资机制,通过“基金资助一点、区县配套一点、社会力量支持一点、社区居民众筹一点”的筹资方式推进社区治理,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驻社区单位、辖区居民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构建社区共建共治格局。
四、探索推行政(居)务分离,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目前,市委政法委正在牵头推进制定《重庆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传统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有效破解社会服务管理“最后一公里”难题。该《办法》拟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便捷服务”原则,将城乡社区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治理基本单元,整合政法(综治)、党建、公安、民政、环保、城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力社保、应急(安监)等各类网格合而为一,通过政府派遣或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整合集约形成专门网格力量,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行政事务。社区网格员和社区“两委”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的任务。由此,可促进社区政务、居务适度分离,确保社区自治组织有更多精力做好自治服务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制定完善该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自治组织与网格员之间的权责关系,推动形成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村(居)委会开展自治服务,社区网格员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治理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减负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您的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政策措施,促进社区治理能力提升。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高薇薇
联系电话:89188250 13883281556
邮编: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