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江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第080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前瞻性,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予以研究吸纳。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支持包括健康养老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养老产业发展。在政策制定方面,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4〕16号),明确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制定《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民〔2019〕26号),围绕服务新时代老年人康养旅养生活方式,依托地域优势,在綦江横山、石柱黄水、武隆仙女山、江津四面山、万盛黑山谷等地开展市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探索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目前,我市綦江横山、石柱黄水已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探索形成了一些值得推广示范的新制度和新措施,为我市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文化、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在规划引导方面,出台《重庆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服务,鼓励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休闲养老、健康养老基地。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医疗康复服务、康养小镇等新业态。在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扶持方面,制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53号),要求创新投融资体制,通过建立投资引导基金、发行专项债券、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拓展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等方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落实扶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培养和就业等政策。在医养结合融合方面,明确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报销限额和人次人数比、次均费用等关联性管理指标,参照单病种结算方式按床日付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到2022年,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均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大力推广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推进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褒扬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岗位津贴制度,按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法,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设置标准和职业晋升渠道,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良好、基本稳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针对委员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推动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等政策规划。加快完善健康支持体系,加强老年人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建立面向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加大对护理型床位扶持力度。推动医疗资源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智能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融合,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在市级康养示范基地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康养产业发展基本内涵、战略定位、总体思路、方法措施等问题,明晰工作步骤、重点、目标。二是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建设,形成机构带中心辐射站进居家的建设运营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三是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加快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健康养生、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功能,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打造歌乐山、缙云山、南山、渝中半岛等一批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等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促进一批国有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吸引培育大型养老集团开发老年公寓、养老社区、旅居养老等项目。继续培育綦江横山、石柱黄水等健康养老基地,促进养老与旅游、文化、教育、养生等融合发展。四是鼓励开展居家上门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养老机构或企业参与,大力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便捷可及的居家养老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力度,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包制度,为居家老年人购买紧急救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开展居家老年人关爱服务,在城市社区试点推行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照顾服务。依托智慧养老大数据云平台,精准对接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依托线下服务队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养老服务。五是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医疗养老设施,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临近设置,促进区县差异化协同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合作内容。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六是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着力解决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设施用地、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境外资本腾出发展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 系 人:倪伟
联系电话:8918832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