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治理的建议》(第0629号提案)收悉。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微治理关联着社会大稳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根基。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发挥党建对社区治理的领导作用,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加强党对社区治理的全面领导,坚持社区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负责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加强网格党建工作,统筹整合各类服务力量、服务资源下沉社区,推进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健全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巩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成果。
二、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激发社区治理的活力
(一)进一步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6号)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在城市地区,按照10分钟服务半径科学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城乡社区民主选举规程,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机构、居委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选风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选举结果符合规定。通过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居民说事、议事的方式,对涉及居民的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协商过程有记录、协商结果有运用。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的民主决策机制,做到决策程序规范,表决、会议等记录完整。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村务、财务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居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
(二)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一是严把社区的“门”。报请市政府制定出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项“四张清单”(依法自治事项清单23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7项、严禁作为责任主体事项清单7项和出具证明事项清单10项),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减轻社区行政负担。二是清理社区的“墙”。指导和督促区县规范社区机构设置和功能室挂牌,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简单、务实、管用的原则,对内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会组织活动室、市民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等15个服务群众的功能用房,对外统一悬挂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3块牌子。三是规范社区的“章”。取消35项无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事项,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确需村(社区)提供的10项证明事项予以保留。四是减少社区的“账”。精简社区台账,不断整合业务相近、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村(社区)台账,工作台账平均从53项规范精简到17项。规范考核评比,要求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只实行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整顿改进会风,乡镇(街道)要求社区参加的会议通过合并开会、套开会议等形式,提升会议质量和效率。
(三)开展市级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近年来,全市城乡社区组织和广大社区工作者,牢固树立“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理念,团结奋进,拼搏奉献,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保障了全市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同意,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2019年,市民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重庆市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各区县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反馈各区县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正式上报有关材料;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正式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梁平区双桂街道张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0个先进城乡社区组织,梁平区梁山街道西池社区党委书记杨洪艳、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廖财等100名重庆市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最终榜上有名。
(四)抓好新修订《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工作。市民政局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出台方案推进落实,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相融合,建立社区物业管理议事协调机制,主城区各区60%以上的社区年底前完成。二是推进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主城区各区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在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此项工作,其他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进。三是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协商解决。主城区各区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要将物业矛盾纠纷处理纳入社区协商事项中。四是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制度,各区县民政部门积极推进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各区县城乡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指导居住区物业服务中心试点建设。
三、发挥法治在社区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和德治的教化作用,增强社区治理的定力和内力
(一)推进社区治理领域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工作。2019年11月29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避免物业管理区域内行政执法缺位,形成共治合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侵害业主利益情况时有发生等。因此,在修订条例过程中,有的放矢、张弛有度地促进业主自治。一方面,降低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并明确了首届业主大会的筹备组成员和职责,设定了筹备程序,细化了启动流程,解决了首届业主大会召开难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同时,鼓励使用业主决策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为业主投票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对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职责与禁止行为清单、任期与印章管理、任中与离任审计、换届与解散、财务移交等作了细化规定,以防止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力,侵害业主利益。《条例》明晰了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主大会、业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解决,并要求居(村)委会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强化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为城乡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全市共建成调解组织12833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1113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02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92个,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医疗、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知识产权、金融保险等新兴领域调解组织575个。二是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贯彻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9595名。选优配强调解队伍,对现有调解员进行分类排队、吐故纳新,解聘3590人,新聘4610人,其中,专职调解员增加到3165名。三是人民调解资源进一步整合。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诉调、警调、访调”的衔接联动,为城乡社区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自“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475件,“驻法院调解室”调解纠纷26200件,“驻派出所调解室”调解纠纷31327件。
(三)开展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一是着眼规范抓部署。2018年,重庆市民政局下发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对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以及村规民约的宣传、执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2018年底,民政部联合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区县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执行的长效机制。二是着眼能力抓培训。为了切实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抓好抓实,我们注重抓培训,培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明白人。2019年,市民政局举办了两期共300人的培训班,对各区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和政权科长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的分管副乡镇长(副主任)、民政办主任进行了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从理论讲解到实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各区县也按照市里模式,分期分批对各乡镇(街道)分管副职和民政办主任进行了培训,并由乡镇负责,对各村书记、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三是着眼管用抓修订。工作展开后,各区县按照市里规定的时间和步骤,认真组织推进和落实。在内容上,坚持围绕滥办酒席、天价彩礼、攀比炫富、铺张浪费、涉黑涉恶、吸毒赌博、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权益等突出问题,定规立矩,设置禁止、惩戒条款和措施,为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构建和谐乡村中发挥作用打基础。在程序上,坚持通过院坝会、进家入户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坚持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形式讨论表决通过村规民约,不减省、不打折。在方法上,坚持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由驻村干部负责指导监督,确保不走过场。四是着眼执行建机制。要求各地建立“四通过”执行长效机制。一是通过明确责任促落实。村(社区)明确有一名村(居)委会成员具体负责抓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并明确其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通过延伸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范围促落实。明确提出将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范畴。三是通过健全各类群众性组织促落实。要求各村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推动村规民约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有6462个村建立了村民议事会,6408个村建立了红白理事会,5888个村建立了道德评议会。四是通过强化考核促落实。2019年,市委市政府已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纳入了对区县的考核内容,区县和乡镇也将其纳入对乡镇和村的考核范畴,层层压实责任。
(四)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大力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充分展示新时代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经过层层推荐选拔,十九届党代表,我市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团结坝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杨春敏荣获第一届全国十名“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今年,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我们将在去年的基础上开展新一届“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同时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开展重庆市的“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
四、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助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一)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全市现有社区社会组织32988个。完善培育机制,鼓励依托街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和孵化基地,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全市现有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6个,区县级孵化基地58个,为初创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
(二)加快发展社区社工人才。实施“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按照城市社区配置2名以上、农村社区配置1名以上社工人才的标准,针对性开展社区社工人才培养,全市社区社工人才突破5.5万人。将社工人才列入“重庆英才计划”遴选支持领域,每年遴选10名社会工作领域名家名师,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和20万元研究经费优惠政策,2019年王丹丹等4人被评为我市首批社会工作领域名家名师。加快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全市建成社区社会工作室(站)3775个,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矫治帮教等18个领域,实现了社会工作服务与社区居民需求的有机结合。
(三)加大社区社工专业服务力度。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及面向社区又未列入社区公共事务目录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转化为社区治理具体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由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会工作者团队执行项目、社区组织发动居民评估项目,以“全科+专科”方式实现供需对接,满足居民群众差异化、个性化需求。近3年,市级累计投入资金6830万元,打造市级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建设项目724个,带动区县投入1.8亿元,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735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全市慈善组织认真贯彻陈敏尔书记、唐良智市长对慈善工作的批示要求,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社区服务,打造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社区阳光基金”“助浴快车”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慈善项目,广泛开展“我们一起奔小康”扶贫志愿服务,“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主体志愿服务等市级活动。据统计,近三年全市慈善组织扶贫公益支出超过12.2亿元,累计开展各类公益扶贫活动2700多次,惠及困难群众64万多人次。今年以来,市红十字会下属两个基金会募集款物4599.74万元,开展人道救助和慈善公益项目47个,支出款物价值6866万元,受益群众近168万人。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市注册志愿者579万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3.6万个。探索设立社区治理基金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设立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基金会,搭建社区治理创新服务平台”,重庆市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基金会在年底已完成筹建工作,即将举行挂牌仪式。各区县也积极探索社区基金模式,南岸区成立的“民泰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实行项目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
五、构建社区智慧治理体系,增强社区治理支撑动力
(一)加快重庆市智慧社区平台上线运行。2019年11月8日—10日,智慧社区云平台在老博会“未来养老展区”路演,展示云平台与社区和家庭联动、云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协同、云平台与智能终端互动的效果。2020年,我市将完成域名申请、网站开办审核和备案、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软件测评等工作,按照“大数据+大平台”的思路,全面整合社区和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建设云端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智慧社区云平台。
(二)改版升级重庆法网。建成大数据中心、云资源中心,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数据互通、流程衔接、业务协同,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满足城乡社区群众多门类、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引导群众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截至目前,网络平台访问量50余万次。
(三)推进智慧社区标准体系建设。与市级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制定计划,推广智慧社区云平台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应用,推动卫健委、政务办、公安、政法等相关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应用协同。同时,将智慧社区云平台标准纳入地方标准体系,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衔接,按照程序面向社会发布,切实发挥标准的作用。
(四)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牢牢抓住科技革命的机遇,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依托大数据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以居民群众为中心的基层公共服务环境,提供精准推送的服务项目,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应用程序,整合基层各类服务资源,向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通知发布、服务预约和商品配送等功能。推进区块链技术与基层公共服务深入融合,最大限度集成服务信息、提高服务效能。
六、发挥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增强对社区治理的保障服务能力
(一)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颁布《重庆市城市社区规划编制导则》,编制出台《重庆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重庆市主城区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基本完成文化、中小学、体育、卫生、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业专项规划,构建10—20分钟可达的“社区生活服务圈”和“街道公共服务圈”,引导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复合设置,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制定《重庆市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级每年安排2600万补助资金,推进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98.8%,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34.1平方米;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100%,每百户村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50.96平方米。
(二)全面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共治平台建设,整合综治信息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养老服务系统等多项功能,实现“一个平台、多个出口”,促进信息融通共享。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化共治平台,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强化流畅有序、更为有效的“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实施“社区共建”计划,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达到100%。
(三)加强村(社区)组织经费保障。一是建立村(社区)干部补贴自然增长机制。2017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312号),确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报酬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本区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标准,确保村(社区)干部的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二是加强村(社区)经费监督管理。各区县把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切实保障村(社区)组织正常运转。严格实行“村(居)财乡代管”,按照“代理记账、统一开户、分村(居)设账”原则进行管理。指导区县积极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严格经费审批制度和支出范围。严格落实村(社区)财务公开等制度,每月详实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村(社区)干部临时性工作补贴制度。今年3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市里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要采取措施,关心关爱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等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在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工作补助。
(四)探索设立社区治理基金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设立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基金会,搭建社区治理创新服务平台”,该基金会于去年底前完成了筹建工作,在适当时候将举行挂牌仪式。各区县也积极探索社区基金模式,南岸区成立的“民泰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实行项目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目前筹集资金突破4300万元,直接投入社区公益项目2700万元,整合社会资源4000余万元,支持开展800多个社区自治项目和公益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中央的相关文件,拟制定出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党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和人民群众中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党政协同的乡镇(街道)治理体制。优化党政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实现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强化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完善党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制度,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
二是完善基层政府治理制度。增强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市政府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制定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为乡镇(街道)赋权、赋能。增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直接服务群众。增强乡镇(街道)民生保障能力,市政府制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深化乡镇(街道)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乡镇(街道)应急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动员能力建设,建立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基层党政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警务工作者、预备役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和各类志愿者协同协作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队伍,赋予乡镇(街道)在应急状态下的必要权能。
三是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依法界定村(居)民委员会民事权利和义务,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和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统筹推进基层协商和其他各类协商,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选区工作机制,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基层协商体系。
四是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治理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推进基层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完善工作。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全面梳理、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依法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加大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培育城乡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五是完善基层德治教化制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体现到村规民约、家规家训中。发挥道德引领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发现和宣传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发展公益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各界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各类慈善活动,推进建立社区基金会。
六是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公共服务内容,省市县政府要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需求调查和资源调配机制,精准精细回应群众需求,带动直接服务民生的邮政、燃气、电力、供水等公共事业服务下沉,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就能办理。优化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保障的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促进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和村(社区)公共服务一体发展。改进基层公共服务方式,整合各级各部门投向基层的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资源,推动村(社区)综合服务服务能力建设,重点补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服务能力短板,按照1名/每百户的标准配备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
七是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市政府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指导区县统筹推进设施改造、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基层政务智能化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公共平台,建立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信息集成、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乡镇(街道)普遍覆盖、向村(社区)广泛延伸,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格局。
八是补齐基层治理能力短板。实施基层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每年的民生工程项目中安排村(社区)公共资金,并吸纳社会投入统筹用于民生改善和人居环境提升支出。实施基层便利生活提升行动,以“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社区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到2025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党政部门基层治理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村(社区)信息共享清单。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能力建设行动,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细化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分级响应机制,规范社区封闭化管理启动程序、应急要求、保障措施和持续时限。
非常感谢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深刻领会您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推进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肖泽敏
联系电话:88563085
邮 编: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