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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0-02612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2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0〕24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2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0-12-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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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第0263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来统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向全体市民公开发布的重大民生实事来推进,养老政策持续完善,养老设施逐步增加,养老投入不断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初见雏形。

一补设施欠账。我市机构养老起步较早、床位达到一定规模,正处于提质增效阶段;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起步晚、欠账多,远远达不到对全市老年人口的全覆盖。为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开始部署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千百工程”,目前已升级为《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2020年力争全市所有街道、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补政策支持。市级层面颁布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5个纲领性政策法规文件,同时配套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15个制度文件,制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税费减免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奖补等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3项任务纳入全市15件民生实事推进。

三补质量监管。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标养老服务质量指标体系,督导全市养老机构达标升级,养老机构基础性指标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的项目为52个,占54项基础指标的96.3%。支持开展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打造农村区域性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机构,增强敬老院的康复护理功能,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品质。

四补服务规范。市级成立养老服务标准技术委员会,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定体系和养老机构运营质量专项“金叶”双评价体系。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拟草《养老机构介助老人服务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引导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五补人才缺口。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审员、农村敬老院院长等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每年培训养老机构院长500名、护理人员2000名、家庭照护者200名,全市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1.7万人,社区养老护理人员0.5万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0.3万人,持证上岗的养老服务人员占25%。

六补市场引导。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以政府规章形式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将养老机构准入变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并按照属地原则将备案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便于养老机构就近办理手续。二是加强运营保障。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基准楼面价为300—2000元/㎡,有效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降低养老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成本,激发养老服务兴业热情;为社会办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减轻养老机构赔付压力。三是加强运营扶持。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社会化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

贵委关于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具有市场前瞻性、市场预判性、产业总体性,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吸纳,加快推进。

一是明确政策规划定位。推动调研编制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促进养老、旅游、体育、中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探索产业与事业平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市场繁荣。贯彻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推广“中心带站”模式,力争2022年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发展需求,主攻行业难点,厘清管理脉络,通过明确用地、税费、融资、人才、监管、扶持等方面积极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发挥主管部门行业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综合人口、医疗、社保、养老等行业信息资源,继续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强化平台数据对接和共享、分析和集成、管理和决策功能,引导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增强供给能力,提供一站式、一键通、一体化的智慧养老服务,逐步为全市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通过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提高养老服务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社会资本发现获利商机,引导社会闲散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目前,“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正在全力推进,力争2020年完成建设。

二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53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32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养老投资项目在土地使用、用水用电、税费征收、建设补助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营造良好养老服务业市场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9〕7号),把养老服务许可变为养老服务备案,并把备案管理权限下放区县,降低养老服务准入门槛。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取消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简化备案流程,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设立许可,鼓励养老机构开设诊所等医疗机构,促进机构医养融合。目前,全市有8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74家。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通过协议合作、转诊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合作了1095个,城乡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达到87%。为持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精神和2013年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行业标准,我市出台了《养老机构老年人评估服务规范》(DB50/T773-2017)地方标准,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对象、指标、实施及结果,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了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持续开展全市养老服务评估,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DB50/T908-2019)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四、五星(叶)级评定,最终评定出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为重庆市首批五星级养老机构,重庆凯尔慈佑养老服务中心(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合展天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重庆市首批五叶级养老机构。持续指导各区县民政局督促养老机构结合实际,将标准纳入宣传贯彻内容,确保标准落地实处。目前,全市养老机构都能按照标准开展入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制定照护计划、确定收费标准、防范风险发生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2019〕113号)要求,持续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对标对表逐一挂号销账。同时,将依托即将上线的“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宣传养老服务、分析采集养老服务数据,精准供需对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三是培养养老专业人才。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医疗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和高职、中职院校护理人员培养中增加护理培训课程,加快培养中高级应用型、实用型护理人才,并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民营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增加养老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拓宽职称晋升渠道。继续加强指导各区县举办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审员、农村敬老院院长等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各区县举办养老服务业务培训313班次,培训从业人员5330人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培训体系,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设置标准和职业晋升渠道,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增加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数量。积极配合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依托国家发改委项目—重庆市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结合”为主线,建设具有鲜明区域性、行业性特色的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促进校企共建专业、课程,共享师资、实训基地等资源。目前,理疗、护理、心理疏导、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有44305人。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护理专业,积极配合市教委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试点探索建立健康养老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建设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人才“学为所用”。

四是政策资金保障投资。在已有的市级福彩公益金60%、区县福彩公益金80%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各类试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兜底项目支持资金。试点推行养老服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试点发行养老服务专项债券,筹措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每年约筹集7.5亿元用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通过政策性银行对市内健康、养老、旅游产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抵押补充贷款利率比贷款基础利率低5个百分点。探索推动养老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养老服务产业,目前已与开元控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养老机构,按照规定享受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对利用自有产权建设机构新增床位给予10000元/张的建设补贴,对利用租赁产权建设的医养结合机构新增床位给予5000元/张的建设补贴,并对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其水电气价格执行居民价。贯彻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以公建民营和民间公助的方式运营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按规定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分别按照每个200万、100万元和20万元给予项目建设资助。继续推进《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意见》(渝人社发〔2017〕280号)实施,贯彻《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渝医保发〔2018〕14号)和《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渝医保发〔2018〕17号),总结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等4个区县试点经验,推动形成适应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框架、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长期护理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满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

五是完善市场环境扶持。积极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人均不低于0.2㎡的标准编制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解决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难题,规划预留普惠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预留用地空间。加大力度指导区县开展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未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继续推行居家服务包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和紧急救援等基本居家服务。建立居家服务包奖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发低偿居家服务包,支持老年人购买社会化居家服务包。2019年,在渝中、沙坪坝、九龙坡、渝北、大足等5个区试点居家养老服务包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培育上门服务企业35家,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线上服务2万余人次,线下服务7349人次,实施紧急救援12次。继续大力培育本土养老品牌,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支持凯尔、宏善、合展、百龄帮等大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辖区6—1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机构建中心带站”可持续运作模式,推动优质企业从规划设计提前介入,促进建设与运营无缝链接。目前,社会化运营比例从2019年初的13.3%提高到45%。探索发展线下养老顾问,依托已建成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养老机构,设置“养老顾问”点,为居家老年人解释相关政策,介绍服务资源,推荐合适的养老服务项目,提供养老政策指导,开展家庭养老支持服务。继续推进各区县设立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举办养老机构和设施提供全天候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严格按照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的《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和保障措施。积极研究医养融合政策措施,从简化准入门槛、取消设立许可、增加护理型床位、增加医保报销额度等方面,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在第十四届老博会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积极谋划指导举办第十五届老年产业博览会,通过开展老年人才艺大赛、讲好养老故事、评议新时代孝善典型等系列活动宣传健康养老新方式,通过国内外企业参展、开展十大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服务贡献奖评选大赛等活动推广健康养老新服务,促进形成政府、企业、老年人市场三方共赢局面。加强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政策宣传和引导,遴选专业咨询指导机构,对全市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激发我市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参与积极性,增强区县政府参与信任感,快速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品质化服务、大众化价格的普惠养老服务,支持中国健康产业集团等外地企业在渝积极作为。目前,四联集团正在推进2个普惠养老项目建设。探索研究《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办法》,督导养老服务安全运营,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和风险预警。继续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明确养老服务机构投保主体责任,合理确定政府补贴比例。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周智渊

联系电话:88563098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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