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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8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0〕24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8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0-12-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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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重庆市委:

贵委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第081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工作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或一方外出另外一方因患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未满16周岁,无法与父母共同正常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

(一)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分析。

截至2020年3月,我市179776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确认书)签订率100%,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现象基本消除。

从区域分布看,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分布在除主城区外的农村人口较多的地区,主城九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283人,占1.8%;其余地区共176493人,占98.17%。

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10088人、134129人和35559人,各占5.6%、74.6%和19.8%。

从生活状况看,农村留守儿童中接受政府救助的有13836人次;身体残疾的有1046人,占0.58%;患病的有123人,占0.006%。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一是出台文件。2016年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牵头、29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并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统筹开展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三是精准数据摸排。我市已建成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实施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季度更新工作机制,摸排基础信息组成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成员、教育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情况等信息。

四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现我市一半以上的区县已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五是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工作网络。村(居)民委员会配备1名“儿童主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使每名农村留守儿童能够就近得到关爱保护。

六是强化督查考核。我市已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内容。按照《重庆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规定》,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县领导班子与相关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校内阵地建设。

一是出台文件,校内保障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初一年级、高一年级确保每周1课时,中小学其他年级确保每月1课时。

二是扩大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积极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明确了心理辅导室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基本设置和管理规范,2015年后新建设学校必须规划建设心理辅导室,目前全市80.2%的学校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全市65%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心理健康老师,95%以上的中小学校开展了心理健康相关活动,如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培训、团体心理辅导等。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普及“亲情电话”和“视频聊天室”,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332所、校外托管机构1292个。

三是构建校内关爱帮扶体系。健全普查登记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建立了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给予必要的关心支持。

四是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机制。整合12355心理服务热线、市精神卫生中心、“莎姐工作室”等市级平台资源,建立了以学校为主阵地的中小学心理援助通道和危机干预机制,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校外阵地建设。

一是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印发《重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逐步完善全市农村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试点地区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了解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需求,在工作中识别有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转介、早治疗。

二是设立心理援助热线。设立市级12320心理援助热线,24小时免费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市30个区县已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市妇联在12338妇女维权热线增开“女童悄悄话”板块,由心理咨询师、律师全年全天值守,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开设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提供一对一面询服务。

三是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世界卫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义诊、宣传等活动,2019年全市共开展1000余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市妇联、市检察院等部门联合组建39支“莎姐”志愿者队伍,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学校开展心理巡讲,切实帮助留守儿童疏导心理难题,缓解焦虑情绪,筑牢心理“防线”。

(五)创新机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

一是创新社区干预机制。将青少年心理问题干预和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以及社工和志愿者“两工互动”机制,充分发挥民办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点作用。将关爱留守儿童纳入社区工作室工作服务范围,截至2019年,全市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4000余个,覆盖41个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近三年来,市民政局共立项实施涉及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0余个,涉及近200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

二是创新心理干预队伍建设。成立市级心理危机救援专家组,并组织部分区县成立心理危机队伍,联合教育部门强化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辅导水平,重点加强其识别发现能力和基本心理疏导能力。

三是创新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转介机制。在试点地区乡村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对超出学校能力范围,无法进行干预和治疗的学生,由学校将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的精神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目前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主要接收单位。

二、下一步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力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关爱类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调查评估、随访帮扶、监护指导、心理干预等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关爱保护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服务队伍建设。

结合市教委实施的学校卫生专业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对乡村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干预专项培训,重点放在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危机识别、心理危机早期干预等方面,突出实用技能培训;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工作,将心理教育纳入培训教程,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心理关爱能力。

(三)强化强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通报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倾向性、苗头性线索,相关部门做到提前预警、提前防范、提前处置,相关部门要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强制报告”登记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儿童生存和监护情况评估帮扶机制,做到发现、报告、干预、帮扶工作的有效衔接,有针对性的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四)探索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

卫生健康部门要与多部门共同探索建立以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为主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兼职心理服务工作者、志愿者为重要补充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形成“排查发现、心理评测、心理疏导在村社,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在镇街,心理治疗、重大心理危机干预在区县”的模式,并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村社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中心建设有机融合,建立分级分类、相互衔接的服务体系。

(五)进一步推动农民工返乡就业。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及用工岗位信息,从根源上减少留守现象的发生。

(六)积极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顶层设计。

充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鼓励支持各成员单位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堵点及建议,主动向国家部委报告。例如在公务员考录时对基层儿童工作者加分、定向招录;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将不履行监护责任家长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事项。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王群

联系电话:1778239397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