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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0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0〕24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0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0-12-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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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建议》(第000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一是出台文件。2016年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牵头、29个部门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并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

三是精准数据摸排。我市已建成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实施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季度更新工作机制,摸排基础信息组成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成员、教育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情况等信息。

四是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现我市一半以上的区县已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五是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关爱保护工作网络。村(居)民委员会配备1名“儿童主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内容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使每名农村留守儿童能够就近得到关爱保护。

六是强化督查考核。我市已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内容。按照《重庆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规定》,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县领导班子与相关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二)强化法律法规落实和宣传。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教委、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和组织,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组建相关普法宣传队伍6.1万余人,印发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万册。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00余万元建成“12348重庆法网”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实现与“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服务中心的有机融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学法用法需求。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将未成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儿童遭受性侵、人身伤害的,法律援助人员积极主动介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

四是推动服务品牌建设。积极调动相关部门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和宣传的积极性,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未成年人”品牌建设活动。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校内阵地建设。

一是强化普查登记制度。建立了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建立了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给予必要的关心支持。

二是健全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教育资助力度,将其纳入精准扶贫范围,确保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按期完成义务教育。

三是积极构建社会共育体系。通过创新寄宿之家、托管家园、亲属代管、亲情连线等教育培养模式,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工作合力。通过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基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校外活动场地。目前已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332所、校外托管机构1292所。

(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引入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民办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站点作用,截至2019年,全市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4000余个,覆盖41个区县,并将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社区工作室作为工作定位之一;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倾斜、资金扶持、培训管理等方式,加快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目前全市有近300家民办社工服务机构、3000余名专业社工、上千个志愿服务组织(团体)、数万名志愿者积极参与青少年心理问题干预工作。近三年来,市民政局共立项实施涉及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0余个,涉及近200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

二是推行结对帮扶,做实日常关爱。市妇联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征集“爱心家庭”和“爱心父母”,与监护不力的留守儿童结对,加强日常关爱,投入1800余万元购买专业服务,对儿童及其家庭开展分类指导;夯实活动阵地,开展“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建设儿童之家10503个,将儿童之家建设为儿童喜爱的快乐成长乐园;12338妇女维权热线增开“女童悄悄话”板块,由心理咨询师、律师全年全天值守,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开设心理咨询师,聘请心理咨询师提供一对一面询服务;联合组建39支“莎姐”志愿者队伍,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学校开展巡讲,切实帮助留守儿童疏导心理难题,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教水平。

不断强化家庭监护主责意识,提升家庭监护质量,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和组织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深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民政部门印发“两单两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范本)》《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范本)》),指导各地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明晰自身职责,自觉落实监护责任,2017年至今已印发“两单两书”40余万份。教育部门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动态及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提升其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妇联组织推动《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促进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了家庭教育协调推进机制,并实施“家庭教育进万家”项目、“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提升行动”组建“家庭教育流动讲师团”,深入村社、学校、企业送教上门。

二、下一步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业力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关爱类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调查评估、随访帮扶、监护指导、心理干预等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关爱保护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能力。

明确两类机构的定位,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承担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推进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技术指导、精神关怀等线上线下服务,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优化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整合资源集中开展孤儿的养、治、教、康等一体化工作,提升养育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配备,将心理健康教师观纳入各级教师培训,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心理关爱教育能力;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分级培训体系,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工作,将心理教育、法律知识纳入培训教程,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关爱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用工企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大且农村务工人员高度集中,探索出台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文件,对提升企业职工责任,增强企业凝聚力,履行企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教育引导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更好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五)进一步推动农民工返乡就业。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信息和用工岗位信息,从根源上减少留守现象的发生。

(六)进一步夯实监护责任。

一是明确家庭监护首要责任。不断强化家庭监护主责意识,提升家庭监护质量,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深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宣传普及家庭监护职责、心理和营养健康、安全保护、疾病预防等知识,鼓励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向儿童主任主动报备。

二是严格履行政府兜底监护职责。各区县政府要对监护不力或受委托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儿童,依法及时进行临时监护照料,保障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权益。

三是强化强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通报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倾向性、苗头性线索,相关部门做到提前预警、提前防范、提前处置,相关部门要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强制报告”登记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儿童生存和监护情况评估帮扶机制,做到发现、报告、干预、帮扶工作的有效衔接,有针对性的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宣传工作。

加强媒体平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的宣传,广而告之发现报告义务,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进行培训,重点突出春节、暑假、寒假等重点时段宣传,提升家长与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不断强化父母对子女的主体责任,让全社会认识到家长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着的不可替代的角色,通过网络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拉近外出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距离,完善留守儿童家庭支持体系,从根本上降低留守儿童越轨行为发生率。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人:王群

联系电话:1778239397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