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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3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1〕15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3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1-11-2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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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绍英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独居老人关爱的建议》(第035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问题分析准确,意见建议系统,对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呈现出高龄多、空巢化、增速快等特点,加之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为主题的现代化发展变革和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我市家庭结构与养老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年轻人不与老人同住,老年人独居生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独居老年人养老问题日益演变成人民群众当前高度关心忧虑的又一重大民生问题,加大独居老年人的关爱力度,确保老年人不被遗弃和虐待,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让广大老年人获得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担、方便又可及的养老服务,让后来人有稳定的养老预期,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具有十分重要而又现实的意义。近年来,我市通过完善制度、搭建设施、关心关爱等工作,我市独居老年人养老生活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独居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全市独居老人关爱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市坚持把关爱独居老年人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独居老年人摸底排查、巡视探访、困难帮扶机制,切实加强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力度,有效满足独居老年人养老需求,独居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依托留守老年人信息系统、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采取区县统一组织,动员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助落实的方式,对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生活现状、健康状况、精神状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罗列清单,建立关爱服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如沙坪坝区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引入“你在哪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由项目组、工作组、行动组,构成“三级本土甄别体系”,锁定主动发现对象标准、确定主动发现参与人员、明确发现对象移交程序、确立发现对象救助办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和主动发现,目前,已摸底建档独居老年人7500余人。

(二)及时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各区县督促乡镇(街道)、社区、监护人和委托照料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员等专业力量通过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微信、上门服务等线上线下方式,及时为有需要的独居老年人提供心理调适、情绪疏导、精神抚慰等服务,优先满足有入住养老机构需求的独居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及时协助其申请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独居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老年人,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责任的基础上,引导村(居)委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探视、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服务。赡养人、扶养人无法履行赡养(扶养)责任的,乡镇(街道)及时介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提供必要帮扶,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死亡有人善后”。

(三)严格履行责任,加强检查督导。结合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综合监管联合督导,抽查各区县落实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举措,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要求区县推动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确保辖区内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走访探视、生活照料、帮扶服务等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协管职责,指导和支持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关爱服务工作。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扶养)主责,督促赡养(扶养)人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义务。

二、关于代表指出的问题

文代表,正如您所言,总体上看,独居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关爱照顾少、精神文化生活乏、维权能力弱,这些问题确实是制约独居老年人实现对美好晚年生活向往的瓶颈。我们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2019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3605.77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20元。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02.79亿元,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24元。虽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攀高,但“未富先老”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养老的财富基础还不够坚实,政府目前主要履行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大多老年人还需要家庭、社会担起应担的责任,而现实是老年人的养老支付能力还很有限,造成多数的独居老年人只能选择居家养老。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尽管我市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但总体上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领取水平还比较低,政府针对养老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在试点,商业型的护理险还未广泛开展,长期照护服务的体系以及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尚待建立,居家上门服务还未做到全时段、全地域、全覆盖,难以保障独居老年人持续获得有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难以满足独居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三是现代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随着人们思想独立性、平等性、自由化、个性化意识的日益增强,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传统的孝道伦理约束在不断削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只顾自己的小家,没有把赡养年老的父母放在重要位置,特别在一些农村,不孝父母、不守婚则、不睦邻里的现象在增多,加之老年人维权能力弱,让损害独居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愈演愈烈。

三、关于代表所提建议

(一)关于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基于居家养老在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基础性地位,我市于2018年启动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千百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计划新增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00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80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700个,打造设施、信息、监管、政策和服务“五位一体”的全覆盖养老体系,着力打造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家政服务、托养护理等“一站式服务”的载体平台,并明确“中心带站进居家”运营模式,让老年人能够享受品质、专业、方便的养老服务。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推广养老机构建中心带站进居家模式,形成全周期、全过程、全链条的闭环服务,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独居老年人提供助行、助浴、助洁、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

(二)关于引导鼓励代际赡养的建议。2018年修订施行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了老年人子女赡养、代际赡养、协助赡养人等问题,规定了保障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费用、精神需求、居住权利、财产处置、探望探视的措施,进一步厘清了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市依托“敬老月”和敬老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孝老活动,2019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十大孝星”评选,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69家单位和周世银等69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目前,全市孝老爱老尊老的社会氛围浓厚,孝老爱老尊老已蔚然成风。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开展孝亲敬老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关注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丰富独居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建议。我市在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时,要求设置七大功能区,其中就包括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两大功能,承担社区老年人教育培训、文化体育、陪伴职能。目前,全市已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独居老年人可到就近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低偿或无偿享受画画、插花剪纸、下棋、观看影视作品、文化艺术特长培训等养老服务项目,陶冶情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同时,独居老年人也可向就近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主体申请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四)关于提供专项医疗服务的建议。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将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为居家老年人开展诊疗、康复、护理、巡诊等服务,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与老年健康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便利可及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全力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主动抢抓“十四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养结合差异化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更优质、更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

    (五)关于开展专项维权的建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有歧视、侮辱、诽谤老年人行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履行相关义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司法局连续8年举办“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主题月活动,为老年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嘱提供便利服务,并将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纳入法律援助代理事项范围,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有效维护了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老年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的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涉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决老年人法律服务智能技术运用困难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 系 人:倪伟

    联系电话:8918832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