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养老机构增设电梯政策的建议》(第0338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按照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政府服务保障作用,着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升级,养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一、关于“分类分步实施,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养老机构进行改造”的建议
养老机构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5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90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545所。另外,全市已建成具有托养护理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正如王代表您在建议中所说,作为老年人长期集中照料服务的场地,养老机构适老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老年人休养安全和服务品质。针对部分养老机构设施设备不齐、适老化程度较低等问题,我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不断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资金投入力度,落实落细设施建设相关标准,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适老化水平。
(一)完善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政策体系。制定《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6号),从政府规章层面明确了养老机构规划建设、扶持发展、质量管理等内容;出台《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7号)、《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实施方案》(渝民〔2019〕114号)以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实施方案》(渝民〔2019〕121号)等重要文件,明确要求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加强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推动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
(二)推动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为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按照“2019年在北碚、大足、垫江、城口、奉节、石柱、彭水等区县试点实施,2020年在全市试点推广,2021年实现全市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各区县通过规划新建或是依托区县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改建,全力推动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47家。各区县认真对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配置电梯、护理床、洗浴床等失能照护设施设备,着实提升了机构适老化水平和照护条件。
(三)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从2019年开始,我市每年对150家乡镇敬老院的热水供应系统、老人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进行改造升级,改善农村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环境。2019、2020年共提档升级乡镇敬老院398家。各区县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将条件适宜的乡镇敬老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建设,增设电梯等设施;对不适宜改造的,按标准新建乡镇敬老院,为乡镇敬老院配置适老化设施设备,乡镇敬老院达标率从40.6%提高到74.7%。
(四)加强社区嵌入式照护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区县认真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要求,按照“一街道一养老服务中心”要求,通过新建小区规划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或整合社区闲置商业、国有资产和废弃厂房等社会资源,严格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标准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每个中心按照标准设置医用电梯或满足医用担架进出的电梯,确保不同身体状态老年人在中心无障碍通行,享受高品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适老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62号)要求,市级层面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建设补贴,各区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建设补贴适当比例配套,支持养老机构规范化适老化建设。每年市、区县民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联合督查,查找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同时,从2019年起,我市连续两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养老机构组织开展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将养老机构适老化程度与等级评定挂钩,推动养老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持续改善老年人休养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养老机构适老化建设,通过安全生产督查、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和等级评定等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特别是电梯设置的督查指导,对须配而未配电梯或电梯设置不合理的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性质、类型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结合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敬老院改造升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等工作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机构硬件条件和老年人照护环境。
二、关于“养老机构增设电梯费用主要由政府负责”的建议
为落实政府在养老服务中 “保基本、兜底线、扶市场”的职能职责,市、区县分别将不低于60%、80%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社会福利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乡镇敬老院等设施建设改造资金均由政府投入。市、区县通过建设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加强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和福彩公益金支持,加大市、区县财政预算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奖补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提高养老机构建设改造资金保障能力。
三、关于“增设电梯应强制使用满足医用担架进出的电梯”的建议
2018年10月以前,养老机构建筑设计以及电梯设置标准是按照原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执行,其中明确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的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的养老设施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2018年10月1日起,养老机构建筑设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行业标准执行,其中养老机构电梯设置要求正如王代表您在建议中所说,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电梯应为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2018年10月至今,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改造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执行,同时也允许和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配置医用电梯,提高养老机构设施配置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宣贯工作,不断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以及等级评定标准,让标准贯穿养老机构规划建设整个环节,让养老机构电梯设置落地落实。
王勇智代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机构适老化水平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机构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针对未按标准设置电梯的乡镇敬老院、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建设改造政策措施,突出重点、聚焦难点、补齐短板,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构建政府、机构、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更好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冯 令
联系电话:89188237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