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敏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由民政部门提供婚前培训服务的建议》(第0221号)收悉。经与市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组织,是个人的港湾,国家的基石。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引导市民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9月我市启动实施了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庭和谐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家和”),按照惠民生、强保障、创品牌、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在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在所属辖区建立“家和”服务站的“一室一站”工作服务平台,形成区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区四方联动参与,开展困境家庭救助、家庭教育宣传、婚姻家庭辅导、矛盾纠纷调解和跟踪指导五大工作内容,发挥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解困、引导、支持、疏导和发展等五大功能的“4+5+5”的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了具有重庆特色的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各区县民政部门还从婚前教育和新婚服务入手,开展婚前培训、新婚课堂、新婚辅导和新婚宣誓仪式、免费颁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婚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如渝中区开展的非理性离婚调解服务,万州区开展的“单身青年婚恋辅导服务”,江北区开展的“幸福婚姻”新婚辅导服务,九龙坡区开展的“婆媳关系调适服务”,石柱县开展的“冲动型”青年婚姻服务等活动。目前,“家和”计划项目已在全市39个区县实施,累计开展咨询个案6290例,治疗个案769例,离婚劝和3249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市妇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实施“幸福家庭课堂进村社”项目,由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专业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深入村(社区)举办讲座100场,宣传普及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分享幸福婚姻家庭经验,倡导正确婚姻家庭观念,指导构建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铜梁区试点实施“新婚课堂”项目,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婚内心理调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
2020年12月,市民政局、市妇联联合转发了《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及志愿者,通过婚前辅导服务,开发婚前辅导课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您提出的“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培训服务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促进婚姻登记工作创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在前期开展“家庭和谐计划”项目的基础上,深入高校、企业、社区开展“幸福新婚讲堂”,有效拓宽服务人群和服务渠道,大力推崇幸福家庭观念,为幸福家庭建设护航。
二是持续推进“家庭和谐计划”项目,扩大“新婚课堂”项目的试点区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发、购买婚姻培训课程,联合高校及相关专家有针对性的对婚姻适龄人群开设婚姻心理学、家庭关系学、家庭危机案例分析与处理、婆媳关系调适、亲子教育、两性心理学等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帮助婚姻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和事业观,引导家庭成员树立互爱、诚信、宽容、勤俭、和睦的家庭文明新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繁荣进步。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指导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利用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离婚冷静期”辅导,引导当事人理智面对婚姻中的冲突和“自我调解、自我反省”,帮助他们化解危机,降低离婚率,为幸福婚姻保驾护航。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我们。
联 系 人:易红均
联系电话:19923888266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1日